尊敬的解祥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校园周边地摊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科学划定经营区域
由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商务等14部门联合出台《临沂市便民摊点(群)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在校园周边等群众有需求、集贸市场暂时配套不足的区域,建设临时性综合疏导点“邻里市集”和季节性果蔬助农销售点“果蔬小集”,对便民摊点(群)的适用范围、设置流程、部门职责等做出明确规定,统一设置公示牌,明确具体位置、开闭市时间、经营业态、摊位数量、管理人员和服务监督电话等信息,便于各乡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按照“一处一策”原则合理规划设置、规范管理设摊开放区域。编制“便民服务电子地图”,利用“邻里市集”、“果蔬小集”位置、服务内容和时间等信息,让市民群众实时了解相关信息,方便出摊和购物,助力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现已新改扩建“邻里市集”“果蔬小集”217处,安置各类流动经营户3.5万余户。
二、分类整治规范管理
(一)市城管局落实“定时间、定区域、定业态”管理,建立负面约束清单,明确禁止条款,对日常经营中出现的摊点外溢、保洁不到位、噪音扰民等问题,积极践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采取审慎包容执法,创新实施“一次劝导、二次教育、三次运用执法手段”等执法监管措施,主动适用“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等免罚不罚政策,在当好城市“管家”的同时,让群众感受到服务温度。(二)公安交警部门针对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用好市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平台(交安委),构建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共同治理格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占道经营治理难题。由综合执法局牵头,运用交安委综治体系,推动探索实施区域网格化管理,由市交安委办公室(交安办)常驻办公的五个成员单位(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公路中心、交警大队)包片,指导帮扶镇街落实主体责任。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因摆摊而占用道路资源的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并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服务与管理并举的原则,对于阻碍交通、造成拥堵的予以劝导教育,拒不挪移的依法给予处罚。今年以来,群众通过“12345.临沂首发”反映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类诉求同比去年下降了约30%,治理成效明显。(三)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体以及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使群众认识到“占道经营”的危害性,引导人们不“占道经营”,不到“占道经营”的摊点购买物品,从源头上遏制这种买卖行为。
三、加大食品安全检查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重点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含食品摊点)进货查验、温度储存、近效期食品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对校园周边的小饭桌重点检查证照办理、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加工制作环境、餐饮具清洗消毒、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
(二)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印发《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三小”专项监督抽检方案》,共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食品摊点)开展专项抽检600批次,其中对小摊贩开展监督抽检41批次,合格40批次,合格率97.56%。计划2025年市级继续对“三小”开展专项监督抽检600批次。
(三)严处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校园周边销售过期、“三无”及侵权假冒食品,对现场检查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薄弱的小饭桌,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证照,合法合规经营,对拒不改正违规开办的,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2024年,全市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1672家次、排查整改问题96个。检查小饭桌274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01个,立案处罚2起。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治理、精准施策,持续在问题治理、配套提升、管理服务等方面下足功夫,还路于民,让利于民,全面构建共治共享格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同时,加强食品摊点引导教育,提升食品摊点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宗方才;承办责任人:国鹏,联系电话:18053968075。
抄送:市人大代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