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随着城市发展,中心城区楼宇夜景照明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存在亮度色彩杂乱、与主体工程脱节、建成后维护责任不清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临沂中心城区景观照明总体规划》,改变“楼建好了再补亮化”的被动模式,打造协调优美的城市夜景,市住建、规划、城管、房产等多部门联合出台此意见。
(二)主要内容。一方面,建立“方案专审、同步实施”强制机制。要求新建(改建)楼宇在主体工程报规划审批后,其夜景亮化设计方案必须报送城市管理部门进行专项审查。审查合格的方案,其施工图纳入住建部门的施工图审查和工程监督范围,确保亮化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另一方面,明晰各方职责与激励政策。明确了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在设计审查、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并强调了物业管理单位的配合维护义务。文件重申,对验收合格的亮化设施,开发单位可依据市政府相关政策享受补贴,体现了“谁投资、谁受益”的激励导向。
(三)实施效果。本意见是推动我市夜景照明从分散自发到统筹规划的关键文件。后续《2018年度中心城区楼宇亮化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据此完成了沂河、祊河沿岸及北京路等重点区域高层楼宇的亮化建设与提升。通过统一规划控制和技术审查,有效避免了光污染和视觉混乱,显著提升了中心城区的夜间形象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