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cgj/2019-0000050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11-0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临沂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临沂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9-11-05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临沂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现将《2019年临沂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临沂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

总体定位:工作落实年、智慧管理创新年。

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党建引领、走在前列”为目标,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智慧城市管理建设,狠抓突出问题治理,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优化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强化队伍规范管理,着力提高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为“大美新”临沂建设贡献城市管理力量。

一、加快城市管理三大转型,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适应属地管理、重心下移趋势,加快城市管理体制转型。

1. 抓住机构改革的重大机遇,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整合划转职责,理清责任边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确保重心下移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牵头领导:徐立娟

责任单位(科室):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2. 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理念,加快思想和业务转型,将工作重心从管片区向管行业转移,从抓具体向定标准转移,从考核单位向考核县区转移。

牵头领导:徐立娟

责任单位(科室):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二)适应精细管理、智能管理趋势,加快城市管理方法转型。

3. 加快建成国内一流的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和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为我市城市管理安上“智慧大脑”。

牵头领导:徐立娟

责任单位(科室):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4. 主动学习、提高能力,积极探索智慧管理新方法,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牵头领导:徐立娟

责任单位(科室):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适应群众自治、公众参与趋势,加快城市管理模式转型。

5. 学习、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从引入市场机制、推进网格管理、发挥社区作用、动员公众参与、提高文明意识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加快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牵头领导:徐立娟

责任单位(科室):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二、建立常态长效四项机制,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一)建立常态化市容管理机制

6. 分类编制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快实现全区域、全时段、全要素监管。

牵头领导:朱卫华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支队、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7. 一月一主题,压茬推进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贴乱画、私搭乱建等集中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成效后纳入常态化管理。

牵头领导:朱卫华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支队、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8. 会同住建、交警等部门,开展建筑工地周边环境整治,破解渣土污染、围挡破损、流动摊点、乱停乱放等管理难题。

牵头领导:朱卫华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支队、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9. 优化户外广告管理机制,实现审批、监管、整治有机衔接。

牵头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户外广告管理科、市城管执法支队、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10. 将中心城区大型户外广告安全检测率提高到90%以上。

牵头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户外广告管理科、市城管执法支队、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11. 深化中心城区48条道路户外广告规划设计,开展130条道路户外广告提升整治,打造精品街区。

牵头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户外广告管理科、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12. 每个县打造3~5条样板街。

牵头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二)建立常态化环卫管理机制

13. 理顺中心城区环卫管理体制,健全环卫保洁体系,提高环卫保洁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进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加强监督考核,加快实现保洁区域、时段、精细化“三个全覆盖”。

牵头领导:孟庆余

责任单位(科室):市容环卫科、市环卫处、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14. 深入开展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活动,提升城市道路保洁水平。

牵头领导:孟庆余

责任单位(科室):市容环卫科、市环卫处、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15. 高效推进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提高全过程管理水平,创出“临沂经验”。

牵头领导:孟庆余

责任单位(科室):市容环卫科、市环卫处、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建立常态化市政管理机制

16. 统筹使用各项资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建立检测评估、巡查检修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机制,保障安全有序运行。

牵头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市政管理科、市道路管理处、市排水处、市照明处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17. 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监管,提高智能化监管水平。

牵头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市政管理科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18. 加强道路桥梁养护,重点解决路面破损、桥梁安全等问题,做到应修尽修。

牵头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市道路管理处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19. 推广全链条机械化管网维护模式,提高维护质量和效率。

牵头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市排水处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20. 完善防汛抢险工作机制,做到科学预警、群防群控、精准防御、整改提升。

牵头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市政管理科、市排水处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

21. 坚持“国内一流、全省领先”定位,一手抓现有景观亮化改造提升,以城区河道两岸、城市出入口、主干道路和广场游园为重点,突出我市红色、历史和商贸物流文化特色,打造大场景动态联动效果;一手抓新建项目景观亮化建设,推动新建楼宇景观亮化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牵头领导:姜兆云

责任单位:市照明处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四)建立常态化创城迎评机制

22. 系统学习、研究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创建工作标准体系,加强业务指导和督导推进,推动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变“精准对标”为“全面提标”,把整治功夫下在平时,让管理效果常态保持。

牵头领导:刘田立、尹永辰

责任单位(科室):市局创城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23. 加强公益广告设置管理,规范各类公益广告设置,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牵头领导:刘田立、尹永辰

责任单位(科室):市局创城办、户外广告管理科、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

24. 加强对各县区各类创城迎评工作的督导推进。

牵头领导:刘田立、尹永辰

责任单位(科室):市局创城办、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25. 做好全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项目落地现场观摩会环境保障工作,打造良好路线环境。

牵头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户外广告管理科、市城管执法支队、有关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

三、强化智慧管理三大创新,提高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

(一)创新智慧城市管理平台

26. 加快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软硬件建设,综合设置市、区、街三级监督指挥、智能化视频监控、协同办公等坐席,初步实现“一屏览全城”。

牵头领导: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督导考核科、市数管中心、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

27. 加快推进智慧执法、智慧环卫、智慧市政、智慧停车等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加大“市民通”APP推广应用,为广大市民提供咨询、办事、投诉、监督等“一站式”服务。

牵头领导: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督导考核科、市城管执法支队、市环卫处、市数管中心、市道路管理处、市排水处、市照明处、市停车办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二)创新智慧城市管理机制

28. 理顺市、县区、镇街三级智慧城市管理运行机制,规范各类事项处置流程,加强重大事项分析研判和指挥调度,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

牵头领导: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督导考核科、市数管中心、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29. 建立市场化信息采集机制,打通信息采集、任务派遣、现场处置、反馈评价全链条,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牵头领导: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督导考核科、市数管中心、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30. 强化城市运行数据的综合采集和管理分析,加快建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新机制。

牵头领导: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督导考核科、市数管中心、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创新智慧城市管理方法

31. 依托视频监控和人工智能技术,探索执法管理新方法,实现问题智能发现、自动报警、快速处置、限时办结。探索人巡车巡与视频巡查相结合的执法管理方式,加强对沿街市容秩序管理的监督检查;探索非现场执法与非诉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执法管理方式,共享市场监管等信息资源,打造“无人管理街巷”;探索行政处罚与失信联合惩戒相结合的执法管理方式,以他律促自律,提高市民文明程度。

牵头领导:宗方才、朱卫华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市城管执法支队、市数管中心、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四、打赢综合治理四场硬仗,着力破解热点难点问题

(一)打赢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管理攻坚战

32. 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总结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经验,健全专业化、市场化、全覆盖的城乡环卫保洁机制,以“五大堆”为重点加强乡村生活垃圾清理整治,排查治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牵头领导:孟庆余

责任单位(科室):市容环卫科、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33. 以“下考一级”为抓手,推动落后县区发力赶超,力争全省群众满意度测评排名“保9争8”。

牵头领导:孟庆余

责任单位(科室):市容环卫科、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34. 统筹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流处置,大力推进积存渗滤液处理和中节能垃圾焚烧二厂、沂南、蒙阴、平邑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力争2020年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市域全覆盖。

牵头领导:孟庆余

责任单位(科室):市容环卫科、市环卫处、有关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二)打赢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攻坚战

35. 以在全省率先实现存量“全清零”、增量“零增长”为目标,聚焦城市建成区特别是市民身边的违建,实行网格化控违、即时化查违、指派式拆违和联动化治违,力争治理建成区内违建500万平方米以上,并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牵头领导: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市城管执法支队、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36. 收好80处市直涉公违建治理尾子,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

牵头领导: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市城管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37. 在全市开展“零违建小区”创建活动,每季度评选100个达标社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牵头领导: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市城管执法支队、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38. 综合运用“拆、清、改、绿、用”等措施,最大程度提高治理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

牵头领导: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市城管执法支队、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打赢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战

39. 认真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物料堆放、露天烧烤、垃圾焚烧、道路挖掘等问题整改达标率,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应有贡献。

牵头领导: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市城管执法支队、市环卫处、市道路管理处、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40. 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委巡查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清单化调度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牵头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市政管理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四)打赢“清河行动”攻坚战

41. 认真履行祊河“河长制”联系单位职责,组织市级河长按期巡河。

牵头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市政管理科、市城管执法支队、有关县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42. 严格按标准组织实施清理整治,按时完成祊河“清河行动回头看”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任务,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形成持续打击各类涉河湖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和长期有效的河湖管理秩序。

牵头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市政管理科、市城管执法支队、有关县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五、落实便民服务四项举措,让城市管理更有温度

(一)大力推进重点和民生项目建设

43. 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工作,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开工建设。加强项目调度推进,严格招投标和安全监管,在做好2018年度重点项目收尾工作的同时,高效推进、按时完成2019年度重点和民生项目建设任务,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牵头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市政管理科、户外广告管理科、市环卫处、市道路管理处、市排水处、市照明处、市停车办,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二)大力推进便民服务设施建设管理

44. 健全中心城区便民服务设施管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指导各区大力推进便民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推动打造“15分钟生活圈”。

牵头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市政管理科、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45. 充分利用边角地块,“见缝插针式”补建、改建便民服务设施,疏导安置流动摊点和马路市场,满足市民生活需求。

牵头领导:刘田立、朱卫华

责任单位(科室):市政管理科、市城管执法支队、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大力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

46. 坚持增量供给和存量利用两手抓,一手抓市政务服务中心地下停车场等停车设施建设,缓解政务中心、医院、商圈等重点区域停车压力;一手抓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推行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供给,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

牵头领导:刘传彬

责任单位(科室):市停车办、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四)大力提高公园广场管理服务水平

47. 加强公园、广场管理,推进基础设施和便民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在打造“水、绿、文、景、亮”等特色上下功夫,满足市民文化、休闲、娱乐、健身等多样化需求,打造精致美丽的城市“会客厅”和“后花园”。

牵头领导:杜庆印

责任单位(科室):临沂雕塑公园、临沂人民公园、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六、打通综合考核四个节点,增强城市管理发展动力

(一)优化考核指标

48. 全面对接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适当调整考核内容,突出行业管理和重点工作,突出投诉举报、信访及领导交办事项办理,突出创城迎查等全市重大活动,突出负面问题清单,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导向性。

牵头领导: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督导考核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市容环卫科、督察工作办公室、市数管中心、市局创城办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

(二)改进考核方法

49. 整合考核项目,调整考核方法,对中心城区和县城实施分类考核,减少现场观摩数量,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牵头领导: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督导考核科、政策法规科、市容环卫科、户外广告管理科、市政管理科、市城管执法支队、市环卫处、市数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丰富考核方式

50. 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机制,推行信息采集和考核评价市场化,实行内外结合、相互监督,力求综合考核客观、公正、准确。

牵头领导: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督导考核科、财务科、市数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四)加强结果运用

51. 提请市委督委办适当提高城市管理有关项目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分值比重;提请市文明办将市直部门、单位考核结果纳入文明单位评比和创城测评成绩;会同市财政局,落实考核奖补资金,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牵头领导: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督导考核科、财务科、市局创城办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七、提升队伍建设四化水平,锤炼干事创业城管铁军

(一)提升队伍管理正规化水平

52.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牵头领导:徐立娟

责任单位(科室):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53. 分期分批开展普法教育和业务培训。

牵头领导: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54. 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牵头领导:杜庆印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市城管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55. 适时开展干部竞岗轮岗,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和职称评审管理。

牵头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人事科、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56. 强化干部实绩纪实评价、履职考评和评先树优,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

牵头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57. 加强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民族宗教等工作,狠抓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守住底线红线。

牵头领导:刘田立、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督导考核科、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二)提升机关党建标准化水平

58.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以“十个标准化”建设和“城管先锋•忠城为民”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为抓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打造综合性党建阵地,结合业务创新开展“党建+”特色活动,以党建带群建,以党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壮大市局主导、下属单位共建和县区部门独立创建“三结合”的文明单位创建集群。

牵头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提升从严治党常态化水平

59.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全天候督察机制,严格约束管理和执法行为。以工程招标、行政执法为重点,狠抓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治理,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狠抓“四风”治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破解庸懒散,戒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推诿扯皮等问题,问责不作为、治理慢作为、惩处乱作为。加强廉政教育和执纪监督特别是8小时以外的监督,做实信访、行风热线和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牵头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督察工作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四)提升机关运行规范化水平

60. 加快修订市局“三定”方案,理顺局属单位、科室职责分工。

牵头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人事科、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61. 加强财务审计监管,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牵头领导:刘传彬

责任单位(科室):财务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62. 加强行政、文秘、后勤、保密等日常管理,提高机关运行效能。

牵头领导:姜兆云

责任单位(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63. 综合运用媒体资源,深层次、多角度、全方位推进文化宣传工作,抓牢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知名度和美誉度。

牵头领导:姜兆云

责任单位(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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