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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临沂市新建房屋采暖费由谁承担? |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 留言日期 | 2025-12-25 |
| 联系人姓名 | 刘** |
| 身份证号 | 3713**********9110 |
| 手机 | 150****9815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 回复内容 |
https://csgl.tj.gov.cn/zmhd_57/wdk/zcwd/202411/t20241125_6788174.html 新建房屋采暖费由谁承担? 发布日期:2024-11-25 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开发建设单位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且已履行告知义务,但房屋所有人或租赁人到期未入住的,自告知的办理入住之日起,供热采暖费由房屋所有人或租赁人交纳。 开发建设单位未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但房屋所有人或租赁人已入住的,供热采暖费由房屋所有人或租赁人交纳。 除以上情况外,供热采暖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 请问临沂市怎么规定的? |
| 回复时间 | 2025-12-29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咨询的新建房屋采暖费承担相关问题收悉。经核实,该事项的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超出我单位(城市管理局)职责范围,无法直接为您提供详细解答,敬请谅解。 为确保您能及时获取准确信息,建议您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其他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