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2453032/cgj/2023-000019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10-1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2023-10-12   作者: 点击数:  

办理类型:A

临城提办字(2023)第10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永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排水单元源头雨污分流 提升城市品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雨污分流是改善城市水环境、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的重要举措,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必要和可行,为下步推动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提供有力参考,我局在具体工作中已进行了落实。

一、我市城区雨污分流情况

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我市当前正在全面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排水单元源头分流是城区分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根本上实现雨污分流的关键。按照分工,市住建局作为总牵头单位负责督导全市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市城管局负责北城新区一期排水单元内部雨污错接整治,其余片区排水单元内部雨污分流由属地负责。

截至目前,我局已基本完成北城新区一期范围内189个建筑小区、单位等排水单元内部错接整治和排水设施的检测修复,有效实现片区雨污分流。

二、关于您提到的问题

我局在推进北城新区一期排水单元内部错接整治过程中,发现这些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大多数为建设之初的遗留问题。

(一)关于“管网施工标准不高,缺少功能性验收”问题。这个问题在建成比较早的排水单元中较为常见,主要是建设单位(开发企业)对地下管网建设、验收不够重视。我局此前已发现该问题。依据省住建厅2019年印发的《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我局2020年制定了《临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排水设施验收备案实施方案》,将新建排水单元排水设施验收纳入项目综合验收,规范设施建设、接驳行为。2021年底,为优化营商环境,省住建厅取消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我局也相应取消排水验收备案,后续主要通过实施排水报装服务,对排水单元设施建设给予技术指导,防止出现雨污混接等问题。

(二)关于“管网养护不到位,缺少行业监管”问题。排水单元在建成投入使用后,物业公司等管理主体由于认识不足、缺少资金投入等原因,对内部排水管网维护不及时,导致出现淤积、冒溢等现象。我局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于2022年提请市城管委出台《临沂城区排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加强对排水单元的排水行为监管,但在指导监督、设施管理上还需进一步延伸。

(三)关于“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效率不高”问题。近几年,我局不断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的审管联动,根据审批部门推送的排水报装、排水许可等信息及时开展现场勘查、监督,同时定期反馈监管意见,沟通衔接机制逐步理顺。在推进雨污错接整治中,强化与住建部门联动,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整改。但是,联合监管的效率尚需提高、力度还需加大。

三、关于您提出的建议

(一)关于“提高建设标准,做好排水管网功能性验收”。主要针对新建或改造项目,由住建部门牵头落实,包括制定排水单元内部管材使用标准、加强施工质量监管、突出排水功能性验收等。我局通过排水报装等手续提前介入,对项目排水设施建设和接驳提供技术指导。同时积极协调行政审批部门,将排水设施的功能性验收纳入项目的联合验收,最大限度确保排水设施建设符合要求。

(二)关于“加强日常养护,管网养护纳入考核”。大力推广《临沂市城市排水管理维护技术导则》,作为指导排水单元内部排水设施日常养护的依据和遵循。督促物业公司等管理主体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定期对排水设施进行养护。同时加强现场技术指导,不定期委托第三方对排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由住建部门将排水管网养护纳入物业单位的星级评定和考核内容,倒逼增强自觉性。

(三)关于“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提高监管效率”。您提到的制定本地城镇排水管理办法,我市此前已经出台《临沂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目前我局正在推进修订,已编制初稿,对规划、建设、验收接管、设施管理、维护保护等明确责任和要求,正在上报审查。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自身职责和计划安排,扎实推进雨污分流相关工作,提升城市品质。

(一)加快雨污分流进程。认真做好北城新区一期排水单元内部雨污错接整治、验收收尾、查漏补缺,同时强化整治后的日常监管,巩固片区分流成效。由市住建局督促各区加快各自辖区内建筑小区等排水单元内部雨污分流进度,特别是兰山老城区小区数量多、情况复杂,改造任务重,需全面发力。

(二)加强维护指导和监督。由注重排水单元外部的排口监管向加强内部排水设施的养护指导转变,结合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排水单元提出的诉求等,不定期上门对排水管网清疏维护进行指导监督,并对雨污分流改造、相关隐患病害整改等提出建议,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三)形成部门监管合力。进一步深化同行政审批部门的审管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推送共享,及时沟通对接,提高监管实效。建立同住建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督促物业公司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各类排水行为。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结合城管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等,向企业、市民宣传雨污分流实施的意义,在争取群众理解的同时,引导群众参与监督,为全面实现城区雨污分流营造良好氛围。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市城管局市政管理科6372076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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