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2453032/cgj/2023-0000193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10-1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91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91号提案的答复

2023-10-12   作者: 点击数:  

办理类型:A

临城提办字(2023)第15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9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芯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治理外卖行业塑料包装垃圾污染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推进分类投放设施建设。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积极推进城区垃圾分类工作,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统筹部署分类投放设施安装和布设工作。目前,中心城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主要以智能化回收箱、简易分类亭(房)为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进行分类。目前,中心城区(除部分老旧社区外)基本完成了“四分类”设施的布设和安装工作,居民小区设施覆盖率达到96%以上。出台了《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指南(试行)》,在已开展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推广实行“定时投放、定点投放和定人监督”的“三定”工作制度。

二、逐步完善配套政策文件。快递外卖包装按照纸类、塑料类等不同形式区分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项目。2022年7月,以临沂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布了新修订版《临沂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试行)》,对四类垃圾的概念种类、收集流程、投放要求和误区等内容进行详细明确。其中,将未被污染的纸类快递包装盒、塑料泡沫填充物、塑料容器等归类为可回收物,通过智能回收箱投递等方式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将受污染后不宜再生利用的塑料袋、包装袋、保鲜膜、胶带等归类为其他垃圾,通过日常保洁清运进入垃圾焚烧处理体系。

三、着力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全民参与、广泛动员。上半年,临沂市城管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制定了垃圾分类专项宣传方案,开展了媒体进城管活动,在市级新闻媒体、自媒体上集中刊发稿件50余篇。印发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一县(区)一基地”建设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区建立垃圾分类示范宣传教育基地。目前,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体验中心已开放使用,费县、兰山、临沭等5个县区已完成方案设计和选址等工作。去年,以《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契机,集中组织开展了条例宣传月活动,共计组织宣传活动40余场次。创新制定了《垃圾分类“一月一主题”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原则上固定每月15日,市、县(区)两级同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高了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3月份,印发《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明确示范镇(街)、社区(村居)创建标准,全面推进示范点位创建活动。

四、持续抓好宣传教育动员。一是严格落实好“一月一主题”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党组织四级联动机制,持续强化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不断强化《条例》学习宣传培训,督导各县区(开发区)按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二是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在公共区域的LED屏幕可持续播放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以及实施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切实让人民群众在外出行能耳濡目染,逐步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熟悉垃圾分类具体措施。结合城管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等契机,充分发挥各级志愿服务者的示范引导作用,在市民投放垃圾的过程中进行指导和帮助,确保垃圾能正确投放到专门的分类箱。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环卫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市城管局环卫园林管理科 6372035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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