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2453032/cgj/2022-000016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10-2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90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90号提案的答复

2022-10-26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王学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灯光污染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市城市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临沂市中心城区景观照明基本情况

(一)规划引领、有章可循。2012年2月,根据临沂夜景亮化现状,我市聘请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临沂市中心城区夜景照明总体规划》。从建设秩序、特色景观、导则示意、科学管理等方面制定“一轴、十线、十四区、六十节点”的照明架构,建立了全覆盖的景观照明指标体系。2019年9月,对临沂市中心城区夜景照明总体规划进行了优化提升,建立了“一轴、三带、十三区、十三路、多节点”的照明架构,凸显了临沂“山水名城、魅力商城”的城市特色元素,同时将沂蒙革命纪念馆、王羲之故居、书圣阁、书法广场等作为“山水名城”重要节点纳入照明架构。

新优化提升的照明总体规划遵循环保节能理念,增加光污染控制篇章,合理布局照明分区,遵循绿色照明,节能环保,严格控制光污染,确保夜间环境照明品质。新《临沂市中心城区夜景照明总体规划》划分四类照明分区,不同的照明功能分区,结合照明建筑功能、实际结构和照明要求,确定照明技术参数,既满足照明要求,又减少光污染。比如:一是控制载体亮度,防止光干扰。根据应用条件和环境区域,明确规定了灯具朝居室方向的发光强度的最大允许值和照明设施在居住建筑窗户外表面产生的垂直面照度最大允许值。二是减少逸散光,保护暗天空。广场庭院灯具根据所处位置水平面以上的光通量与灯具总光通量之比来确定射光通比最大允许值。三是规定建筑照明节能指标功率密度,达到节能环保和减少光污染的要求。确定了不同反射比对应的照度和照明功率密度。四是规定广告照明最大亮度,规定了环境区域、广告牌和标识照明面积的关系。

(二)社会融资、规范建设。临沂市中心城区的楼宇亮化由各楼宇业主负责建设实施,我单位根据照明总体规划对楼宇亮化方案进行审核。在照明总体规划范围内符合照明规划要求的亮化楼宇,我单位根据《关于加强市区楼宇亮化建设与维护管理的意见》(临政办发﹝2012﹞42号)文件进行电费和维护费奖补。楼宇亮化的光源全部采用高节能LED产品,采用24V低压安全供电模式,发光角度可控,避免光污染。

(三)智能控制、科学管理。中心城区照明总体规划范围内的亮化楼宇全部安装智能监控系统,实时监测每栋楼宇的用电数量,科学管理楼宇亮灯时间和模式,正常情况下楼宇亮化每晚9:40关灯。楼宇动态亮化严禁播放商业广告,为展示临沂形象、营造城市活力氛围,根据政府职能部门意见,在局部位置设置了部分公益广告。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依据规范运行,借鉴先进经验明确光污染标准依据。目前临沂市玻璃幕墙和电子广告屏等审批流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容貌标准>的公告》运作执行。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到外地先进城市考察学习,明确光污染的界定标准及依据。

(二)启动多种模式,保证亮化效果同时减少光污染。临沂中心城区景观照明管理启动多种模式,比如节庆日模式、重大活动模式和日常模式,通过科学合理的设置开关灯时间、时长和播放内容以及播放模式等措施,保证亮化效果的前提下,合理节约用电,减少人体视觉刺激,减少光污染。

(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高诉求反应办理效率。完善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群众反应渠道办理机制,对有关照明管理的市民反映问题及时办理回复,在群众的监督下提高城市照明管理维护水平,让群众更满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城管局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8057006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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