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2453032/cgj/2021-000025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1-0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建议的答复

2021-11-03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刘凤茂、石德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市城市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对我市的停车管理工作具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有些建议我们已在具体管理工作中进行了部署。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汽车的保有量迅猛增加,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供需矛盾的原因,也有停车资源利用不充分的原因;既有停车布局不合理的原因,也有驾驶员用车理念存在偏差的原因;既有政府管理不到位、执法不到位的原因,也有公众习惯性的免费停车的原因。停车管理是涉及多方社会主体和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一个综合性问题,需要系统性的予以解决。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停车难的问题,坚持规划、立法先行,出台了《临沂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16-2020)》、《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2018年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启动智慧停车项目。

为了统筹解决市区的停车难问题,2020年底我局牵头起草并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共提出7个方面、26项具体措施,系统停车管理是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和多方法律关系主体的一个综合性问题,需要系统性的予以解决。

一、提案中建议的“将城市停车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加快建设一批公共停车设施,除了建设地面停车场外,建设大中型立体停车库、地下停车库和地下停车井,充分发挥其功能,缓解停车难的问题。”“科学预测城市发展的需要,坚持因地制宜,远近兼顾,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合理规划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在BRT或轻轨附近合适路段建设地下停车场,方便市民快捷换乘快捷的公共交通工具。”,2017年我局就牵头成立了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联审联批了4处立体停车库项目,建设面积16000多平方米,增加车位1000多个。《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规划统筹,将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做好用地管控。明确建设重点,以居住区、医院、各类批发市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在内部通过挖潜及改造建设停车设施,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设施。并提出要加快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合理设计公共换乘(P+R)设施,与其他交通方式一体建设、高效组合,实现无缝接驳,引导汽车驾乘者换乘公共交通进入城市中心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动立体停车场建设,并积极与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停车规划、建设等工作。

二、提案中建议的“挖掘停车资源,充分利用城市建设中遗留下的长期空闲的边边角角,及时发现并设置停车位”,《实施意见》提出了要合理利用公共空间,例如道路两侧开放场地、边角空地、道路桥梁桥下空间等停车资源,并提出了相应的利用措施。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任务分工指导属地逐步推进。

三、提案中建议的“加大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写字楼、商场等公建设施,都必须按规定配建停车设施”,《实施意见》提出要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鼓励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未移交道路等闲置公共资源,设置临时停车场。同时在用地、供地、财政奖补方面提出了相应的鼓励政策。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任务分工,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推进该项工作。

四、提案中建议的“充分利用起现有的停车资源,尝试、鼓励、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停车设施适时面向社会开放使用,错时停车,让停车位流动起来。”,《实施意见》提出要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推动单位内部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分类制定管理对策,推进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内部停车设施全天对外开放,实行有偿使用、错时共享,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率先落实错时停车责任。同时提出要建立共享停车引导机制,挖掘、释放潜在空闲时段停车泊位利用率。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任务分工,积极配合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推进该项工作。

五、提案中建议的“加快中小学操场及附近道路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试点实施,让接送孩子的家长全部进入地下停车场,既保障学生安全又消除了学校附近高峰期的交通拥堵。”,《实施意见》提出在确保安全和不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鼓励学校利用地下空间、操场等空地设置临时停靠通道,合理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即停即走泊位,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任务分工,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教育部门推进该项工作。

六、提案中建议的“撤销地上沿街道出入口闸门,还车位于民。合理规划办公与居住停车位的错时利用,发挥地上共有车位的空间利用率。”沿街两侧道路红线外(建筑退线区)的停车管理问题,一直是停车管理的灰色地带,也是停车管理和执法的难点,该区域内是否可以停车?以及如何规范该区域的停车管理?需要从产权、规划功能、现实需要等各方面统筹考虑。为此,《实施意见》提出要统一规范城市道路两侧开放场地的停车位设置。合理分配利用商住一体居住区停车设施。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规划的车位配建标准,将商业配建停车设施和住宅配建停车设施进行区分管理,并实行错时停车。鼓励商业、办公等停车设施夜间优惠向居民开放,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鼓励住宅小区停车设施日间向周边商业、办公楼宇工作人员开放,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和保管车位场地使用费的,按照临沂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任务分工,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公安交警和属地街道推进该项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29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王海滨 承办责任人:张仁娟 联系电话:637270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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