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孙宝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部门协同规范道路管网建设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一中提出“建立统一的管网建设领导协调机构,由政府牵头,组织规划、建设、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燃气等相关部门参与,统筹协调管网建设各环节,制定统一目标和策略,解决部门利益冲突和协调问题”,这一建议极具前瞻性和针对性。
市城市管理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印发了《中心城区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统筹机制》。该机制严格遵循“无计划不审批”“无审批不施工”“无会商不动土”“无验收不交付”的原则,旨在规范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工作,统筹平衡和优化城市道路施工计划。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须统筹所有管线、管廊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法定期限内不得挖掘。对于其他需要挖掘的城市道路,严格按照“市区统筹、项目(管线)统筹、批管统筹”的要求,统筹安排同一路段不同项目一次开挖、同步施工、统一修复。通过这些措施,可有效减少道路反复开挖和施工扰民现象,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不断提高管网建设的统筹管理水平。同时,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各部门的管网建设有序同步推进。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19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宗方才;承办责任人:曹光磊,联系电话:18053968623。
抄送:市人大代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