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2453032/cgj/2021-0000246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1-0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黑臭水体治理中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的答复

关于黑臭水体治理中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的答复

2021-11-03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侯玉峰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黑臭水体治理中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收悉,针对您们提出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中第二方面城乡垃圾的问题。

根据职责,市城管局负责城乡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工作,目前全市已经建立并完善了“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对于农村的厕所粪污、废水、家禽饲养等管护非我局职能。下一步,市城管局将继续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的监管,防治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问题发生。

二、关于建议中第三方面河道治理的问题。

(一)市城管局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沂河、祊河、柳青河、涑河、青龙河、陷泥河6条河流的日常保洁、沿河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等工作。自2018年7月开始,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第三方养护管理单位负责上述河流的维护工作,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自确定养护单位至今,一直对上述河流及沿河绿化进行着日常维护工作。截至目前,共打捞河面垃圾、水草近5000吨。同时通过系列工程措施,沿河安装了垃圾桶1121个、果皮箱2571个。下一步,市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将继续加强管理,加大力度,及时打捞河面漂浮物及水草、清除沿岸垃圾。制作宣传标语警示牌等,呼吁市民爱河护绿,共建美好河流。

(二)我市河流众多,既有中央直管河流沂河、沭河,又有地方管理的上千条大小河流。根据相关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水利工程运行、调度,同时牵头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随着河湖长制的不断深化落实,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河道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河流水质有了较大改善。下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持续推进河湖清违清障常态化规范化,不断强化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湖,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协调,及时处置涉河湖违法问题。同时,积极协调、督导各河湖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巡护工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三、关于建议中第四方面保护法关闭自备井的问题。

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规定》、《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不得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未经批准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科学评估后,相关职能部门对具备关停自备井条件的取水用户限期关停。下步,将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许可与监管,控制开采地下水。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希望您们一如既往地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28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张世彬 承办责任人:王龙 联系电话:6372035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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