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2453032/cgj/2021-000024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1-0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规划政府部门周围停车位不限时免费停车方便群众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规划政府部门周围停车位不限时免费停车方便群众的建议的答复

2021-11-03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李士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政府部门周围停车位不限时免费停车方便群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路内停车收费项目启动以来,引发了市民广泛关注,部分市民也提出了不同看法。作为一项新的事物,有不同的认识是正常的,市民的批评和建议都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和鼓励。

截至2020年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达289.7万辆,位居全省第2位、全国第17位。中心城区小汽车保有量约95万辆,停车泊位量约52万个,停车泊位缺口约45-55万个。其中,按照公共停车泊位人均0.5平方米的标准计算,临沂市城区公共停车泊位的缺口约7-8万。一方面,停车泊位刚性缺口特别大,另一方面,新增小汽车的数量远远大于停车泊位的供给速度,停车资源十分紧张。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116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资源相对稀缺、不能充分提供的,或者主要由部分社会公众使用的市政公共资源可以有偿使用。”国家倡导实施停车收费,主要的目的是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供需矛盾,引导广大车主合理使用停车资源,改变出行方式。采取停车收费的方式和大城市对小汽车进行单双号限行的道理一样,前者采用市场化的手段,后者通过行政管理手段,目的都是为了减少小汽车的出行,降低小汽车出行带来的环境问题。

城市道路从功能上看主要是满足车辆的通行,并可以适当兼顾车辆停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停车泊位缺口大,利用城市道路增加停车供给是短期内解决停车难问题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为此,在兼顾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方面利益的前提下,2017年,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了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施划工作征求意见会,在具备条件的城市道路上按照公安部《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施划了一部分临时停车泊位,主要满足市民出行临时停车需求。

前期,公安交警施划的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一直免费使用,又带来了新的停车矛盾,很多私家车长时间占用车位,造成路内临时停车泊位难以发挥出行停车泊位的作用,并经常引发道路拥堵,降低了道路通行效率。如果取消这些临时停车泊位,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还会存在,势必要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执法成本,而且市民被处罚后,停车成本增加,还会心生不满,停车难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市行政服务中心周边区间道路上共施划路内临时停车泊位107个,全部免费使用。据测算,每个泊位日周转率仅为1.2次。由于绝大多数临时停车泊位被周边单位办公人员长时间占用,临时停车需要得不到满足,造成区间道路拥堵状况严重,降低了道路通行效率。

从政策方向上,近年来,国家层面已经调整了停车管理的思路,确定了停车市场产业化发展的方向。2015年8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制定《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提出通过推进停车产业化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市场取向,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2016年11月,财政部、发改委、住建部在国家层面共同出台了《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116号),对包括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在内的市政公共资源的有偿使用做出了规定。2010年,临沂市价格主管部门就按照政府定价规则确定了路内停车收费的具体标准,并上报市政府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印发。但由于各种原因,收费政策一直没有落地实施。

通过权衡各种利弊,平衡道路通行、市民停车需求和停车执法成本之间的关系,2018年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决定启动路内停车收费,通过价格杠杆控制小汽车出行,引导其合理使用。实施路内停车收费后,成效明显,提高了停车资源使用效率,遏制了长期占道停车现象。路内停车收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有收入实行专款专用,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委托社会第三方对路内临时停车泊位资源进行评估,确定收费收入上缴额度。收费收入主要用于智慧停车平台建设运营、智慧停车设施建设、停车服务管理、公共停车场建设、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停车资源使用及运营管理费用等。

您提出的市区各路段只要设置停车位的地方,不要限定停车时间段建议,我们将积极向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牵头单位市公安交警部门反馈,并做好配合工作。

关于您提出的路内停车泊位收费问题,价格高低和免费时间受市场供需关系和政府对小汽车出行鼓励或限制策略影响,我们将积极向主管部门市发改委反馈,并做好配合工作。

关于您建议的敞开政府部门大门,方便人民群众停车办事;提升政府部门保安人员素质,热情为人民群众服务,主动引导停车。我们将积极向主管部门市行管办反馈,并做好配合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26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海滨 承办责任人:张仁娟 联系电话:637270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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