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2453032/cgj/2020-0000076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9-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因地制宜、科学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因地制宜、科学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的建议的答复

2020-09-30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韩继雷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乡垃圾分类的关注及针对城乡垃圾分类问题提出的宝贵意见,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因地制宜、科学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的建议》的建议收悉。市城管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在局长办公会上专题研究安排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分管领导带领相关责任单位人员进行了学习研读并认真落实办理。您提出的观点,我们非常赞同,特别是您提出,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工程,应该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技术规范,同时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单独列支垃圾分类处理费用,保障垃圾分类有序推进等,针对建议,市城管局作为主办单位与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交流,结合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2016年12月,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要求。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其中2020年底前,46个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中我省济南市、青岛市、泰安市列入强制分类试点城市;2020年9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指出,要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树立科学理念,分类指导,加强全链条管理。

2020年4月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0〕27号),围绕方案“2020年临沂市中心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区(开发区)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的任务目标,结合各区工作实际,坚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可复制的生活垃圾分类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

(一)广泛宣传发动,提升垃圾分类社会知晓度。在临沂综合频道《临沂新闻》、《马上就办直通车》、《直播临沂》、广播电视台、临沂日报、沂蒙晚报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宣传。以“生活垃圾分类我知晓”为主题,分别在兰山区明坡小学、罗庄区第七实验小学、河东区第九实验小学开展了主题教育活动,以手抄报、“小手拉大手,家校共成长”等系列活动为载体开展教育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环卫处印制10000余份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和挂图,结合党员进社区“双报到”活动,对单位和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罗庄区城管局联合教育局印制《临沂市罗庄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5000余份,准备开学后发放到各中小学校。

(二)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市城管局、市环卫处组织各区垃圾分类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赴苏州、常州、济南等地考察学习生活垃圾分类成功经验做法,加以吸收利用,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途径。

(三)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在巩固原有6个试点小区、居民5665户的基础上,分阶段推进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5月起,中心城区新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28个、居民28248户,目前,共有试点小区34个、居民33913户。其中,兰山区试点小区5个6833户,结合社区实际,利用志愿者指导,张贴、分发宣传材料、组织专项培训、设置儿童学习活动室、推广全民教育等活动,着重提高居民的知晓率与参与率。配备专职垃圾督桶员两名,现场指导居民对生活垃圾进行投放。截止到目前,累计注册用户2978户,积分14.25万分,可回收物1.6万余公斤,发放分类垃圾桶2000余个。罗庄区选定试点小区4个2912户开始进行垃圾分类试点,在宝丽未来城建设的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已投入使用,相关分类硬件设施正在配备中。河东区选定试点小区23个23312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6月28日,出台了《河东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临东政办发〔2020〕11号),区执法局、九曲街道和芝麻墩街道召开了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现场推进会。各镇街根据会议要求,积极与各物业小区对接,勘察现场,已经初步完成21个试点小区的垃圾分类亭及智能分类箱等垃圾分类设施的具体建设选址。在河东怡海国际小区依托中节能(临沂)有限公司,建设了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在温泉路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分拣中心,试点开展以来,中节能公司累计可回收垃圾30.53吨,有害垃圾210千克,厨余垃圾1.2吨/天,发放兑换积分247万分。高新区选定试点小区2个856户进行分类试点,相关工作正在推进。

(四)协调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5月6日,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下发《临沂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临事管办发〔2020〕1号),指导各市直单位和公务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兰山区选取柳青街道办事处办公区和临沂市明坡小学2处,罗庄区选择区委大楼、执法局大楼、广电大厦、财税大厦、区档案馆大楼等7处公共机构进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罗庄区委大楼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已全部安装完毕。河东区选取河东区政府大楼1处,高新区选取区管委会大楼1处进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五)组织垃圾分类专项,发放奖补资金。市财政安排市级环卫奖补资金对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奖补,市环卫处按照考核方案对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市财政按照考核成绩兑现了2020年度奖补资金353.1万元,目前奖补资金已发放到各区,助力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

(六)费县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17下半年开始,费县在4个乡镇(探沂镇、上冶镇、大田庄乡和城区)28个村居开展试点,按照四分法(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可腐烂垃圾和其它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并建设了被动式阳光堆肥房和高温耗氧堆肥站对可腐烂垃圾进行处理。2020年底,费县计划实现农村垃圾分类覆盖所有乡镇和80%的行政村,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

(七)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主要采取了五项改革措施:一是定期公布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发布我市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利用处理能力及缺口情况,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二是定期调度规划项目建设进度。2019年3月22日,临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生态环保督察固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临环发﹝2019﹞19号),每月调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目前已建成项目38个,在建项目6个,建成率位于全省前列。三是开展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关于落实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临环发〔2019〕35号)建立规范有序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系统。目前,全市已有11家废铅蓄电池收集站、31家暂存点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工作。四是开展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工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下发临沂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移试点意见,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试点工作,逐步解决小微企事业单位、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难、转运难等问题。截至2020年7月底,我市已发放危险废物综合收集经营许可证15个。五是加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核。截至2020年7月底,我市已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37个(含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证)。我市已建成年利用处置能力约220万吨,收集处理危险废物范围包含HW01-HW9、HW11-HW14、HW16-HW29、HW31-HW40、HW45-HW50等33大类危险废物,基本形成了涵盖所有本市危险废物产生类别的处置体系,助力垃圾分类后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

围绕您的建议,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按期完成“2020年临沂市中心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区(开发区)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任务目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设置。成立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召集人,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相关部门任成员的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推进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完善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市级统筹、区级组织、街镇落实”的思路,建立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大日常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力度。组织协调机关事务管理局、卫计委、教育等有关部门分行业、分区域开展垃圾分类督导检查。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市城管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制定总体宣传方案,根据全市垃圾分类工作重点,聚焦垃圾分类重大事项,利用各类媒介,掀起垃圾分类宣传高潮,强化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同时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对辖区内具体从事垃圾分类宣传引导、作业等相关人员开展具体的培训工作,提高垃圾分类参与率及投放准确率。

(二)建立长效机制,在总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实现“2022年,临沂市中心城区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任务目标。一是按照山东省住建厅统一部署要求,申请市财政资金在2021年完成《临沂市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专业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各项指标要求。二是出台生活垃圾分类配套政策。在2021年制定出台《临沂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临沂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临沂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导手册》《临沂市生活垃圾示范片区创建方案和评价标准》、《临沂市生活源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方案》、《临沂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指导目录》等一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做好对全市垃圾分类的指导工作。三是完善处置推进厨余垃圾终端项目建设。2021年12月底前,力争完成厨余垃圾终端处置项目一期500吨/天建设。同时鼓励各区(开发区)要积极探索小型分类设施的规划建设。对原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转型升级,就地处置农贸市场、园林绿化等有机垃圾。

(三)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实现“2025年,临沂市中心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任务目标。在中心城区一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以街道为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示范片区要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持续完善,科学管理、长效机制、习惯养成效果明显,全面建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以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推广。

(四)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利用处置结构,提高利用处置水平,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危险废物运输、处置环节的环境监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环卫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孟庆余

承办责任人:魏素贞 电话:6372155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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