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2453032/cgj/2023-000001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6-2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媒体解读: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年底前有效覆盖小区

媒体解读: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年底前有效覆盖小区

2022-06-21   作者: 点击数:  

到2022年底,临沂市中心城区居民小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其他县区(开发区)至少有1个街道(乡镇)基本建成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底,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日前,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等20多个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对进一步推进临沂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意见,对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目标和实现的时间节点作了规划。

为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稳致远,规划明确,到2025年底前,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总体达35%,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各县区(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持续完善,科学管理、长效机制、习惯养成效果明显,全市50%以上的县区(开发区)基本建成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实现以上目标,我市将细化分类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的要求,组织动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做好本系统、本行业内垃圾分类工作的方案编制、标准制定、监督检查等工作,根据不同机构、不同区域内垃圾产生量和组成成分,进一步细化明确垃圾分类投放标准,推动各行业各系统各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在垃圾产生的源头,将推动源头减量政策,强化产品包装物源头减量,逐步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推动一次性塑料用品源头减量,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在大中型餐饮企业、文化旅游场所、星级酒店等推行不主动提供和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培养适度消费理念,在餐饮行业、机关单位食堂等处积极开展“光盘行动”。

为促进各项目标的实现,我市将广泛动员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动开展社会服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

20220621 临报融媒记者 王友军 通讯员 彭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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