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2453032/cgj/2020-000007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10-2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设区市转报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设区市转报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0-10-27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我厅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设区市转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厅不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事流程,着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政务环境,审批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尚未完全实现数据共享,对企业申报材料仍需设区市有关部门审核原件,部分设区市部门随意增加申报条件,有的设区市增加县(市、区)审核环节,影响企业申报省厅负责的行政许可事项。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提升服务质量,有必要对设区市部门转报(以下简称“市级转报”)工作予以规范。一是规范转报工作是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优化营商环境,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集中、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反映普遍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尤其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建设上有新突破。规范市级转报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做好简政便民,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优质服务让群众舒心、企业顺心,最大程度实现准入环节的便利化,有力释放市场主体经营活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二是规范转报工作是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优化政府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理念,更加重视从企业公众角度而不是从政府自身角度考虑问题,从利企便民出发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供更加公平方便可及的服务,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通过规范市级转报工作,以提高效能为目的,以流程再造为手段,简化繁杂流程,大大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三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开展规范省级转报工作。2016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取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初审事项后续衔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6]8号),明确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对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事项出具初审意见。为方便服务行政许可申请人,在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订颁布之前,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继续受理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齐全的,继续按照原有申报途径报送住建部。

二、起草过程

2019年12月,我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设区市转报工作的通知》,确定取消设区市部门初审权和退回权,设区市部门仅负责对原件进行核验,并设置10个工作日的时限。为了让政策措施更接地气,向同园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陵金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代表和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山东省房产协会、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分会等5个行业协会征求意见。2019年12月23日-2020年1月23日,通过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提高了政策的认可度。经梳理,未收到意见反馈,由此形成了《通知》(汇报稿)。

三、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明确转报职责、规范转报内容、简化许可程序3部分,对规范设区市部门转报省厅负责的行政许可工作有明确指导作用。主要内容是:

(一)明确转报职责。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许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等9项许可事项的市级转报工作职责,明确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与原件是否一致进行核验,不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标准把关,如实填写核验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规范转报内容。一是取消“市级转报”退回环节。市级转报环节,不得退回申请人进行修改,不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省厅公布的办事指南清单之外的其他材料,不得增设县(市、区)审核环节。二是设置“市级转报”环节期限。设区市部门核验原件工作不应超过10个工作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设区市部门提供全部原件予以核验的,设区市部门如实填写核验意见予以提交;逾期未提交的,相关部门应向省厅作出情况说明。

(三)简化许可程序。一是企业申报。申请人将需要提交的材料上传“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督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后,将企业盖章的申请表同时上传至平台。二是市级转报。申请人携带提交的材料原件到设区市部门核验。设区市部门工作人员登陆平台填写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告知申请人。三是平台受理。省厅窗口工作人员登录平台予以受理。四是证书送达。行政许可事项通过后,省厅通过快递将证书直接寄送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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