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cgj/2019-000000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09-1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监管方案(临政办字【2019】65号文件)政策解读

关于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监管方案(临政办字【2019】65号文件)政策解读

2019-09-10   作者: 点击数:  

关于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监管方案(临政办字【2019】65号文件)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9年7月,为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水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在我市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规定和市政府扬尘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单位起草了《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监管方案》。

二、文件目标任务

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监管工作,是深入推进扬尘整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方式,实现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做好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消纳工作。

三、文件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临沂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1号)等文件。

四、文件主要内容解读

(一)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源头管控

文件要求:一是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报送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经相关责任单位核准后方可处置建筑垃圾。二是落实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登记备案管理。加强建筑垃圾登记备案管理,推行全密闭运输车辆,严格登记备案要求。三是严格落实施工工地现场联合勘验制度。加强对建设(拆迁)工地的监管,落实施工工地现场联合勘验制度,落实出入口防污染措施,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方案,资源化综合利用等。并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二)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

一是要求加快各区消纳场建设与管理,按照《临沂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在2019年7月底前按时按量完成各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设工作,并投入运行。二是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运行管理,在建筑垃圾消纳场投入运行后,要按照规定要求对建筑垃圾消纳场日常运行进行严格管理。三是加强建筑垃圾装卸“点对点”管理。

四是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鼓励直接回用、绿化回填、堆景造景、修路筑基等方式进行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

(三)健全部门联动配合机制

一是建设建筑垃圾扬尘治理监管系统平台。依托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开发建设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扬尘治理监管系统,整合住建、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建设(拆迁)工地出入口监控、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控、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装饰装修垃圾临时存放厂监控、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理厂监控等信息化管理数据,实现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管。

二是健全建筑垃圾扬尘治理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住建、城管联审联查、视频在线监控、扬尘污染源头追溯、公安城管联合执法、市区街三级联动、环卫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提高扬尘污染治理效能。三是健全建筑垃圾扬尘治理信用联合惩戒机制。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信用积分管理制度。四是建立渣土车抛洒举报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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