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2453032/cgj/2020-000004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9-2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第四届“最美城管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临沂市第四届“最美城管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020-09-21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第四届“最美城管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我市新时期城市管理工作者敬业爱岗、诚实守信、甘于奉献的优秀品质,展示新时代城管人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开展第四届“最美城管人”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挖掘、广泛宣传全市城市管理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大力弘扬“敢打善战、理性包容、创新创优、担当奉献”的新时代临沂城市管理精神,推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争先进位、创新发展、走在前列,为推动临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转变贡献城管力量。

二、组织领导

临沂市第四届“最美城管人”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城管局、临沂日报报业集团、临沂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为加强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临沂市第四届“最美城管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选领导小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评选范围

全市城市管理系统一线职工(含城市管理协管员、企业职工和聘用人员)。

四、评选标准

(一)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城市管理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爱岗敬业。热爱城市管理事业,立足本职,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表现突出、事迹突出、贡献突出,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威信高。

(三)无私奉献。扎根城市管理基层一线,勤奋笃实,不怕苦、不怕累,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四)作风优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品德高尚,清正廉洁,克己奉公,无违纪违法行为。

五、评选数量

“最美城管人”10名,“最美城管人”提名奖14名。

六、评选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实行网络评选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网络评选投票占20%,专家评审占80%,两项相加为候选人最后得分。

七、时间安排

(一)推荐阶段(9月11日——9月18日)。各单位对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干部职工踊跃报名,认真填报《临沂市第四届“最美城管人”评选推荐表》,于9月18日前报送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版 2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报电子版)。

(二)网络评选阶段(9月23日——9月25日)。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事迹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通过临沂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展示,并进行投票。

(三)专家评审阶段(9月28日——9月30日)。在公众投票的基础上,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有关专家和媒体代表,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命名名单。

(四)集中宣传阶段(10月9日——12月31日)。临沂日报报业集团、临沂市广播电视台对评选出的“最美城管人”进行集中采访,通过各类媒体集中宣传,制作宣传展板和人物形象海报,在广场、电子宣传栏和户外媒体上展播,适时举办临沂市第四届“最美城管人”颁奖典礼。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将开展“最美城管人”评选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市城市管理系统“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加强宣传,扎实做好评选工作。

(二)面向基层,严格标准。按照“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挖掘基层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严格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和工作作风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真实,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加强调度,确保进度。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评选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和局属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确定1名联络员,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时限,按时完成候选人推荐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推荐材料的,视为放弃。各单位要于9月11日前将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彭树永;联系电话:6372066,18205395239;协同办公系统账号:市城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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