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办字〔2024〕44号整改要求,现对“建筑垃圾管理混乱”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的问题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但临沂市9县未制定相关规划。督察发现,部分县区存在建筑垃圾暂存场管理混乱、资源化利用项目有名无实、违规倾倒等问题。临沭县建筑垃圾暂存场未办理立项、环评等手续,无“三防”措施。沂水县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场内倾倒近万吨生活垃圾,异味明显并有黑臭渗滤液渗出。沂水县皓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为名,使用原石生产石子。河东区、莒南县、沂水县等6个县区发现10余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点位。
二、整改目标
完成规划编制,集中开展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加强处置设施运行监管,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水平。
三、整改措施
(一)2025年6月底前,9县完成《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工作。
(二)沂水县建筑垃圾暂存场对现存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将树叶和纸张等运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其余交由临沂皓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同时清理并规范处置渗滤液。临沭县建筑垃圾暂存场立即停止使用,暂存场内现存建筑垃圾按规定分类处置,同时提升建筑垃圾暂存场规范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沂水县皓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立进场物料登记台账制度,县环卫主管部门加强日常抽查监督,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2024年年底前,罗庄、河东、郯城、沂水、沂南、费县、莒南等7个县区对督察发现的13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点位逐一清理销号。
(四)组织开展全市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水平。
四、整改情况
(一)9县已完成规划编制并正式公布实施。
(二)临沭县建筑垃圾暂存场已完成整改,并改造提升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沂水县建筑垃圾暂存场已对现存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同时清理并规范处置渗滤液。沂水县皓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完善进场物料登记台账制度,并加强管理和监督,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河东区、莒南县、沂水县等7个县区13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点位已全部清理。
(四)下发《关于开展建筑垃圾专项集中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多次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垃圾清理排查。
五、验收情况
经核查,该项任务整改工作已完成,整体实现了整改目标,达到销号标准。
如对该项任务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539-6372035;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