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市城市管理局认真梳理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修订印发了《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临沂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临沂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号、头条号、抖音号和市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工作信息。2021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市民进城管”、“媒体进城管”、“城管进媒体”、“代表委员进城管”等多种形式的政府开放日活动24次。举办了第五届“最美城管人”评选活动,在市政府网站发稿600余篇、局网站发稿2000余篇、微信公众号发稿300余篇,头条号发稿900余篇,抖音账号发布短视频200余条,在保持市直部门前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了“依申请公开”专栏,确保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渠道顺畅。2021年,我局共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10件(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5件、现场书面申请4件),申请内容分别涉及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停车设施管理、行政处罚决定和违法立案查处信息等城市管理工作,申请数量较2020年同比增长67%(2020年依申请公开申请数量为6件)。上述10条申请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要求,及时妥善答复,未引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2021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制定了《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局网站、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流程,推进我局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建设。制定了《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试行)》,促进我局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了《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时梳理规范性文件,发布了《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做到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制发程序,强化事后监督,切实提升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动态调整完善公开平台。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对市政府和市城管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动态调整,不断完善公开平台信息,切实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公开。
二是加强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搭建了涵盖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微博号、头条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的多渠道立体式全方位公开平台。
三是完善网站互动交流功能。进一步畅通公众交流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所有留言咨询及时回复。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是政务公开的主办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各单位、科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
二是加大学习培训的力度。制定了《临沂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干部业务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2021年7月,举办了全市城市管理系统政务公开培训活动,邀请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领导到我局授课,进一步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2021年,本部门政务公开考核结果暂未发布,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13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1 |
0 |
0 |
0 |
0 |
1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 |
1 |
0 |
0 |
0 |
0 |
1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1.信访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9 |
1 |
0 |
0 |
0 |
0 |
1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城市管理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开力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三是长效管理机制还需完善。为此,我局将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精准发力: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要求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定期对局网站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网站页面能否正常访问,各栏目及其子栏目内容是否及时更新,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是否正常等。
(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对于与社会公众关系紧密的城市管理法规政策,及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解读,通过文字、图表、视频、专家解读等形式进一步回应公众关切,扩大城市管理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城管工作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长效管理,局办公室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高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解读重要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增强解读回应效果。二是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四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局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五是完善公开制度,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市城市管理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0件,其中主办件4件、协办件6件;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43件,其中主办件11件、协办件32件。建议提案内容涉及智慧城市管理、大气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停车场设置管理、提升智慧化环卫水平、城市绿化、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垃圾分类等城市管理重点工作。我局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承办科室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办理质量,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期答复完毕,满意率100%,办理情况及时在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专栏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城市管理业务工作中,切实增强责任科室公开意识,经办人员责任意识,完善公开制度、公开行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有序化、常态化,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我局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的培训交流、推进会议等,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最新文件精神,平台操作相关业务知识和其他单位优秀经验做法等,组织举办政务公开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丰富理论知识,拓展工作思路,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强化部门联动。积极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接,明确公开依据、公开范围、内容要求等,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目录调整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