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城市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效能与透明度得到有效提高。
(一)加强领导,建章立制。2020年,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市局办公室是政务公开的主办科室,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办公室指定一名同志专门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职能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了《临沂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实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规范平台,主动公开。一是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政策法规、预决算信息、双随机抽查、公告公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内容。二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通过临沂市政府网站、临沂城市管理局网站、临沂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临沂城市管理微博号、临沂城市管理头条号和临沂城市管理抖音号等媒介发布市城市管理工作动态信息。2020年,组织开展了6次“媒体进城管”暨“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邀请市民、媒体、企业等代表实地观摩城市管理工作现场,体验城市管理工作,多角度、多层次展示城市管理形象。组织举办了第四届“最美城管人”评选活动,在市局网站发稿5097篇,在临沂城管微信公众号发稿1129篇,在抖音短视频官方账号播发520条,在市政府网站发稿370余篇,保持市直部门前列。2020年,市城市管理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8件,所有代表建议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办理回复率100%。共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38件,其中主办件10件、协办件28件,所有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办理回复率100%。
(三)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我局制定了并在网站上公开了《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要求,2020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件,内容涉及停车场设置、市政管理问题等信息。已全部按规定办结完成。
(四)高质量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1年,市城市管理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0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3件,涉及我局停车场设置管理、完善智慧停车收费、提升智慧化环卫水平、修剪红绿灯周围树木、公园城市、夜经济、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市政设施施工、智慧城市管理等工作职责。我局切实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作为城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市直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立足实际,扎实抓好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办理回复率100%。
(五)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信息报送审批办法》规定: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初审和校对工作。公开的信息严格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和校对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重要信息的公开应经主要领导同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12 |
29 |
541 |
行政强制 |
4 |
-1 |
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113 |
185.3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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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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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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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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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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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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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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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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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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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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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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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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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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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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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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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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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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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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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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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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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局系统内部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局属单位、科室的信息公开依然不够及时,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与公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三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随着国家和省、市在政务公开方面要求的细化,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的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着重梳理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二是继续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及时调度各类信息,在做好保密的前提下减少审批流程,加快信息公开及时度,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借鉴其他单位经验和做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