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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城管创新无接触式执法
2020年06月11日   审核人:

“小哥哥,小哥哥,别游啦,虽然你游泳的样子超帅的,但是一级水源保护区不可以游泳哦,你要做襄阳城的小可爱嘛,不能做汉江里的铁憨憨哦!”6月3日下午,襄阳市城管督察大队驾驶执法船,利用无人机劝说市民不要在樊城取水口下游100米和上游1000米以内游泳,别致的现场执法取得良好效果。

一江碧水穿城过,襄阳很多市民有夏天游泳的习惯。随着气温持续升高,少数襄阳市民进入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游泳。2016年,为保护母亲河,襄阳市实施《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规定“汉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游泳、垂钓、洗衣、捕捞、洗车及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进行捕捞、垂钓、游泳、洗衣、洗车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由于游泳市民一般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件,执法队员面临执法难、取证难等问题。为此,襄阳市城管督察大队探索采用无人机执法,利用无人机巡查、喊话、拍照取证等功能,有效提高管理效能。

4月以来,随着天气逐渐转暖,襄阳市、区城管部门联动,水岸同步巡查、错时巡查形成沿江常态化管理态势。截至目前,对汉江市区段沿岸巡查80余次,对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及在汉江干流洗衣的市民进行法规宣传和教育劝离,相关水环境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市民环保意识和配合意识显著增强。(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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