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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夜间经济便民还是扰民?黄浦城管探索“服务型执法”刚柔并济
2019年10月23日   审核人:

“夜间经济”的繁荣程度是一座城市经济开放度、活跃度的重要标志,而素有“夜上海”之称的申城更需要夜间特色消费体验。但是,临时亭棚是否每次都要报批?驻场表演占道、扰民怎么办?允许场外无证占道经营,对场内合法经营者是否有失公平?……对于这些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难题,黄浦区城管执法部门在“新天地活力街区”市集中不断探索创新,用“服务型执法”体现执法的温度。

制定方案 管理创新

新天地活力街区,是全市第一条依法设置的假日夜市。为了缔造有特色、有文化、有秩序的黄浦夜间经济,黄浦区城管执法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黄浦区“新天地活力街区”市集管理方案》,进行试点。

在实际操作中,黄浦区城管部门也对许多夜市中的老大难问题进行了创新管理。比如集市外有无证占道经营,对市场内合法经营者来说就不公平,这个问题在过去执法中得到的大量教训。因此,对违法占道经营的严格执法,就是对合法经营的保护,就是对夜间经济发展的支持与服务。在执法中,黄浦城管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无证设摊坚决取缔。

临时亭棚 报备即可

又比如,在执法中加强指导。如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应秉持“先教育后执法、先整改后处罚”的原则。执法中城管队员发现湿垃圾桶数量过多、可回收垃圾桶反而过少,已将情况向相关部门反馈。

同时,在执行现行法律规范时,要从立法的本意出发,贯彻法律为人民服务,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宗旨。新天地假日集市有很多临时亭棚,假如作为建筑物,设一次要规划部门批准,显然不可行且没必要。对此,黄浦城管提出让企业到安监部门报备,在安监部门指导下,根据安全标准规范设置。由于临时亭棚只是一个经营设施、工具,作为“临时用于经营的设施设备”,对城市规划的实施没有影响,而市场发展又有需求,因此只需要安全美观即可设置。

驻唱表演如果占道或扰民,城管会和驻唱人员协调,劝说其到合适的地方进行表演,保证市集的规范运行。

失信商户 或遭遣退

夜间经济便民还是扰民,考验着管理的智慧与水平。夜间市集建成不易,取缔更难。为了避免夜间市集从“刚需”成为“鸡肋”,黄浦区积极鼓励引入社会监督机制,从而破解扰民难题。

比如,要求市集主办单位对“夜市”实施自治,制定自治公约,引导商户开展自我管理,并且鼓励建立自治机构。对于主办单位,要求其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包括安全责任、市容环境责任等,在场内不得摊外设摊,场外一定范围内,到路口人行道也要维护环境秩序。

此外,商户还建立了诚信档案,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等事件都将被记入档案。当诚信档案亮起“红灯”,市集主办单位可以依据自治规约,要求失信商户退出夜市。(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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