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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城管请律师推动文明执法
2016年08月16日   审核人: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16-08-15

【深圳商报讯】(记者 文灿)城管执法一直是社会舆论中极有争议的热点,每每城管现场执法暂扣物品,很容易产生群众围观乃至暴力抗法。深圳城管系统从去年开始推广“律师驻队”,寄希望于通过介入执法过程、审查执法程序,改变过往单一、粗暴的执法手段,破解执法难题。截至目前,深圳全市66支综合执法队,已聘请律师驻队的执法队57支,律师数量已达100人,覆盖率达89%。下一步,深圳城管将全面推广“律师驻队”工作模式,年内实现“律师驻队”率达80%。

记者曾多次跟随执法队现场执法,执法过程中往往有不少群众围观,涉及暂扣、没收摊贩物品时,叫骂声迭起,摊主情绪激动,很容易给人以粗暴执法的印象,从而引起群众反感。

城管局相关责任人总结,城管执法普遍存在三方面问题:首先是执法难以保证。城管违法行为成本低、覆盖广、易反复,违法者法治意识淡薄,暴力抗法事件频发,如西安就出现过城管与摊贩冲突造成执法人员一人死亡八人受伤的案件;此外,城管执法手段有限,多需要其他部门配合,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执法的难度。

其次是执行难以落实。一方面违法者多为小摊贩,流动性大,开出罚单后难兑现,造成处罚结案率低;另一方面部分城管执法队员执法不严,依法行政水平不足,影响到处罚的落实;最后是执法权威性不足。各地在创新执法模式时,曾出现过所谓“眼神执法”、“鲜花执法”到“下跪执法”、“碰瓷执法”,花样百出却收效不大,反而进一步降低了城管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为破解执法难题,深圳城管系统寄希望于“律师驻队”工作模式,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专业律师常驻街道城管执法部门,律师随队执法、审查执法程序,推动城管执法由简单粗暴向严格规范文明转变。

由于执法手段有限,以往城管的执法工作经常陷入开单容易、处罚容易、落实困难的局面,执法方式往往以暂扣和没收为主,极易引起冲突。深圳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驻队律师可对执法工作进行改善、优化、提升,树立执法过程中的法律权威。

记者了解到,一般执法流程的律师介入包括六个环节。立案环节,律师协助审查是否属于执法队受理范围,审查行政管理相对人主体资格;调查取证阶段,协助审查执法队已收集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审查证据是否充分完善;接着是处罚告知,律师协助审查《行政告知书》的填写,包括涉嫌违法事实、理由、依据,以及行政处罚相对人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符合听证条件,告知其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行政处罚相对人未按时接受调查处理的,发《律师函》进行催告。

然后是听取陈述和申辩,律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的异议,进行答疑,提供法律咨询;接下来是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律师协助审查《行政决定书》的填写,对行政行为的法律适用、处罚幅度提出法律意见;最后是执行阶段,行政处罚相对人不主动执行,律师发《律师函》督促执行。《行政决定书》生效三个月后,行政处罚相对人仍拒不履行的,代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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