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4月12日电 日前,经南京市政府批准,该市栖霞区率先将行政检查权和执法权剥离,1000多项检查权集中下放到街道。
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街道“看得到、管不了”、部门“管得了、看不到”的问题,在许多地方都存在,其原因在于基层行政执法力量条块分散,而区街执法边界又不够清晰。2014年11月,栖霞区首先选择一个街道启动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探索将区政府10个部门的1164项行政检查权集中下移到街道,并明确街道和部门的检查和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形成街道检查、部门处罚的合作与制约关系。
试点以来,被赋予检查权的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如同职能部门的“眼睛”和“手脚”,不少问题一经发现就能及时检查,并及时上传到信息系统。初步统计,该街道试行行政检查权16个月来,共计办理执法案件2252件,结案率达99%。
(来源:2016年04月13日《 人民日报 》11版 记者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