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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泉山推行“综合执法” 破解城市管理难题
2015年12月16日   审核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求:“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为了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泉山区决定在全区创新推行“综合执法”,“攥指成拳”破解城市管理难题。

破解“多头”

试点综合执法

由于历史原因和职能分工不同,原有的城市管理体制常常陷入多头管理的怪圈。所谓多头管理的怪圈,是指一些管理资源分散在不同的部门,都能够开展管理。但是就因为都能够开展管理,难免造成有利的事情争着上,无利难管的事情相互推诿扯皮。

“譬如,管理一家小餐馆,就需要涉及市场监管、物价、食品监督、城管、卫生等多家部门。因为管理部门多,沟通也不畅,就会造成管理上的脱节。”

泉山区有关负责人介绍,城市管理是城市发展的永恒主题,调整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是推动城市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现代城市政府的基本职责。

“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后,我们今年8月份在永安、段庄两个街道办事处试点推行由城管、市场监管、食药监等部门联合组队开展执法的模式,旨在消除城市管理中职能交叉、部门分割、条块分离等体质弊端。”

攥指成拳,发挥合力作用。

实行综合执法效果如何?

永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乔松介绍,综合执法的施行,实现了从“权责不清”到“权责统一”的转变,实现了从“多头执法”到“集中执法”的转变,实现了从“保障不足”到“保障有力”的转变。

“自试点以来,永安综合执法中队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6起,处理市场监管方面的19起,处理食药监方面的6件,处理环保方面的18件,处理城管方面及数字化方面的1863件。对于上述问题,永安综合执法中队都能及时进行处理,最大程度满足了辖区百姓的合理诉求。”

组建队伍

夯实综合执法

试点效果显著,但也存在缺少扎口管理,监督考核、协调配合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要想让综合执法效果更显著,必须逐条、尽快解决存在问题。

2016年12月11日,泉山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改革和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从现代城市管理宽领域的特点出发,以理顺职责关系、理清执法权限、实施扎口管理为主要思路,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成立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根据《意见》要求,该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综合执法有关工作,并统筹协调解决综合执法的重大事项;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了综合执法领域和管理范围,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下组建由城管、安监、市场监管、食药监等部门执法人员构成的综合执法中队,环保和卫生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分片参与;树立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实施扎口管理、街道办事处负责综合执法中队的属地管理以及区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的三重领导机制,考核权重分别占50%、30%和20%。

“综合执法不是各执法队伍机械相加,而是对现有执法队伍和执法资源进行有机优化和重新组合,形成以辖区街道为管理区域,不同部门执法队员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的‘条块结合’新模式。”

泉山区有关负责人介绍,“综合执法”新机制是将各部门分段监管转变为综合执法全程监管,将力量分散的“单兵作战”转变为“组团式”执法,通过强大合力解决城市管理领域中的综合性、复杂性问题。

明确职责

保障综合执法

为破解“多头管理”试点综合执法,为使效果长效、管理更畅而组建队伍夯实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后,泉山区大力强化按章、按责执法,同时强化执法保障。

“不管是何种执法,都必须以民为本,这是首要的执法原则。‘温情城管’从管理理念和方式上打破了城管和商贩的敌对状态,综合执法进一步从根本上破解了执法扰民的体制性障碍,提高了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泉山区委副书记薛永介绍,《意见》明确了综合执法中队的执法管理权限,即按照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确定的执法管理内容,行使城市管理、安全卫生、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卫生监督等六个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部分执法管理职权,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要解决专业执法不好管、管不着的问题。按照这一原则,综合执法中队的管理范围明确为沿街商铺、市场、小区(城中村)及其他。”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管理细致,以沿街商铺为例,就以实施分类监管、动态监管以及全程监管的思路,将沿街商铺划分为经营中、准备经营以及新建成尚未经营三类,然后再根据商铺使用情况和经营管理水平进行细化,逐一明确监管措施和要求。

薛永表示,综合执法是新事物,涉及部门多,需要协调事项也多,为确保其高质高效完成执法任务,该区从组织领导协调、经费、执法保障和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强调了工作保障,“就执法保障而言,属地公安派出所派驻专人负责综合执法保障工作,对综合执法实行跟随式、紧密型保障,及时协调处理综合执法过程中的相关纠纷和案件,确保各项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2015年12月14日徐州日报 陆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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