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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开展建设项目联合执法开创城市规划执法新局面
2014年11月12日   审核人:

从2013年开始,在驻潍坊市城乡规划督察员昝龙亮同志的指导和推动下,潍坊市总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10年来工作经验、教训,理顺城市规划执法体制机制,开展建设项目联合执法,开创了城市规划执法新局面。

一、领导重视奠定规划联合执法基础。住房城乡建设部派驻潍坊城乡规划督察员昝龙亮同志多次召集潍坊市规划局和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研究规划联合执法工作,将规划联合执法提上日程。潍坊市政府对规划联合执法工作高度重视,在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潍政发〔2014〕6号)中,专门就规划执法联动机制作出了制度性安排。

二、部门协作确定规划联合执法制度。在昝龙亮督察员的多次推动和促进下,从2013年6月开始,潍坊市规划局和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断调研,反复论证,联合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规划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明确了部门职责,对建设项目从规划审批前原有建筑物的拆除、放线验线、批后监督检查直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的联合执法检查做出了程序性规定。经过一年实践,联合执法的步骤和环节逐步得到完善,规划联合执法已经被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规划、建设、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由规划局、建设局、执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主要分析前期联合执法工作情况,研究规划违法案件处理意见,解决联合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定下步执法检查工作重点。联席会议由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紧急、重大、复杂的规划违法案件,经两局协商,可随时召开。

四、成立专门执法队伍开展规划联合执法活动。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了专门的规划执法大队,与两局分管业务科室一起,共同负责规划联合执法工作。从2013年开始,按照“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对违法规划的建设项目和建筑物,由市规划局初步查明情况后移交并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对发现的问题,由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组成联合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意见,逐项问题解决。目前,已经组织了联合执法检查十余次,专项集中检查两次,规划联合执法检查渐趋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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