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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城管局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
2014年10月12日   审核人:

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转变执法理念,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提升了城市管理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受到市民群众赞誉。

今年,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重服务、重程序、重法律、重效率”为宗旨,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即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进行宣传教育,限期改正,并在现场取得违法违规证据。在第二天执法过程中,如果发现当事人还没有改正,执法人员继续宣传教育并限期改正,同时第二次取得现场证据,已达到服务执法目的。在第三天执法过程中,如发现当事人逾期没有改正的,执法人员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未提出复议、诉讼的前提下,进行催告,催告后拒不履行义务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非现场执法”有效处理了城市管理与社会繁荣的关系,执法人员与服务对象的关系,违法违规与维护法律法规的关系,提升了城市管理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体现人性化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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