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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沂:今年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月份前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2022年01月29日   审核人:

今年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4月份前全市范围禁止销售烟花爆竹。1月29日下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人员介绍我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问。

2020年1月《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深入宣传发动,严格巡查管控,累计发放禁燃禁放倡议书12万封,先后投入网格员、警力、志愿者等各方力量10万余人,累计劝阻烟花爆竹燃放行为2000余起,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175起、行政处罚1345人,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的意外事故和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为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但随着形势变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根据市生态环境委员会专家团队预测分析,今年我市春节、元宵节期间,区域性扩散条件相对较差,如果不采取进一步措施,空气中多种污染物浓度将急剧上升,加之采暖季尚未结束,多种不利因素影响叠加,容易引发严重污染天气,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今年以来,周边省、市相继出台了全年、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全区域、常态化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已成为大势所趋。参照周边地市做法,1月20日,我市印发了《关于临沂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市今年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政策主要有三点变化:一是禁燃禁放范围由之前的主城区扩大至临沂市全域,包括各县区;二是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三是在2022年1月30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时间段内,全市范围均不允许销售烟花爆竹。

《通知》发布后,我市全面打响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集中攻坚战。目前,已对库存的烟花爆竹实行禁售管理,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涉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00起,行政拘留43人,治安警告65人,罚款11000元,劝阻446人,收缴烟花2839箱、爆竹45万余响,取得了初步成效。

临报融媒 2022-01-29 记者 褚菲菲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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