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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措并举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018年04月02日 审核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鲁办发〔2015〕5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7〕2号)《关于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沭发〔2017〕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进以相对集中处罚权、规范整合执法机构、执法重心下移、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等问题,为了更好的展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整合执法力量,由“职权分散”向“相对集中”转变。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将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林业局、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粮食局等7个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整合, 将489项行政处罚权和部分行政强制权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将原来的“九顶大盖帽”汇总成一顶“综合执法”的大盖帽,将多头执法的“职权分散”向“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转变。

二、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由“管不着”向“管到位”转变。

由县委县政府牵头,依托镇街人民政府,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建设。建立“资源统筹、联合执法”的镇街综合执法体系,综合行政执法局抽调精兵强将充实到各镇街组建9个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组建9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使综合执法工作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得到进一步的拓展,实现了综合行政执法重心的下移。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为执法人员换发新的“综合行政执法”证件。

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市法制办、市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全市2018年度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展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统一换证和新转入人员的执法证件申领工作。 将全县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执法证统一换发为《山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证》。涉及换证人员103人,涉及新转入人员申领新证37人,是建局以来涉及人员最多的一次,为了做好此次换证、新证申领工作,局领导组织政策法规科、人事科、局办公室等科室的工作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法律知识培训,确保此次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全员额无差错换证、申领新证,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保证“执法合法”。 (谢仕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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