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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城管局开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系列宣传活动

2022年03月14日 审核人: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3月11日,罗庄区城管局开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集中宣传系列活动,推动《条例》知识“进公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市场”,大力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垃圾分类进公园。在护台公园、银凤湖公园设立宣传站点,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纸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向过往市民宣传《条例》以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同时,工作人员深入到公园内部,向在公园休息、娱乐的市民朋友发放宣传单页,让市民朋友对生活垃圾分类有更加深入明确的了解和认识。

垃圾分类进社区。工作人员走进宝丽·未来城小区,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展板、咨询台,通过向居民科普垃圾分类的意义,发放《条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材料,详细讲解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指导居民如何正确分类,让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真正走进社区。

垃圾分类进市场。工作人员深入农贸市场、沿街商户,发放《条例》宣传材料,充分利用沿街商户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大屏等街头阵地,滚动播放垃圾分类标语,同时,利用洗扫车、洒水车等环卫车辆,悬挂条幅、播放《条例》宣传音频,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不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垃圾分类进村居。集中组织10辆宣传车,到全区8个街镇284个村居(社区)进行为期8天的集中巡回宣传,宣传车辆悬挂有关垃圾分类的宣传标语、滚动播放有关垃圾分类宣传的音频,不断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知晓度和参与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垃圾分类活动中来。

本次活动,累计向市民群众发放《条例》宣传明白纸和其他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彩页3600余份,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罗庄区城管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市民环保意识,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供稿:孙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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