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2年3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为全省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了法律保障。
3月7日上午,兰山区《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系列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在人民广场、红嫂广场、齐鲁园广场等区域周边设置宣传站点,就《条例》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区政府党组成员宋营及区城管局班子成员等领导现场指导。
在人民广场的宣传现场,工作人员为市民耐心仔细讲解《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内容细节与意义,同时介绍垃圾分类的基础知识,倡导大家以身作则,做好文明兰山的实践者、创造者。
四个街道在各自辖区内,为更好的普及《条例》知识和意义,工作人员现场宣讲条例内容,分发宣传材料,播放宣讲音频、视频,提高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
兰山区将深入推进《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对照前期制定的宣传活动方案,通过宣传车辆的不定时巡回宣传、借助媒体设立专栏、借助 LED 显示屏广告、设立宣传站点集中宣传、社区干部志愿者宣传入户等方式,对《条例》实施及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进行重点讲解,继续开展深入持久、全面广泛的宣传活动。
(供 稿:兰山区城市管理局 刘伟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