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为广泛深入学习贯彻《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动员社会各界进一步增强环境意识、文明意识、法律意识,共同营造整洁、美丽、文明、有序的城镇环境,郯城县在人民广场组织学习贯彻《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郯城县城管局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县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市容、环卫、园林、市政、路灯等行业职工代表和环卫工人代表等同志参加活动。
活动中,郯城县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启侠同志宣读倡议书,新华手机大卖场王媛媛经理宣读承诺书,郯城县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琳同志作活动发言。郯城县城管局干部职工用心筹划,精细组织,结合身边案例准备了一场生动具体的宣讲和精彩的文艺演出。
徐琳同志强调,《条例》的制定出台,将为郯城县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提供强大的法律依据,也为创造和维护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为不断提升全县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