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县安委会有关部署要求,深刻吸取烟台栖霞市“1.10”金矿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全县建筑工地、燃气使用安全整治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突发性安全事故,兰陵县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中队中队长杨相国召集专人开会研究、认真筹划、周密部署,根据活动方案制定建筑工地围挡损坏应急工作方案及燃气安全事故处置预案,深入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严格问题隐患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1月15日起,直属中队执法人员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边治理”的要求,全面排查和重点督查集合开展,全力做到不漏掉一个检查项目、不留下一个隐患死角。活动中,执法人员重点对建筑工地深基坑、临时建筑围挡、警示标志、防护网、灭火器材及建筑材料堆放位置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详细询问了建筑工地相关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和隐患排查情况,同时边检查边向施工人员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解决的,现场监督整改落实;不能立即整改的,则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针对个别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差,安全管理混乱,整改不到位的则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不达标的企业(个人)予以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并派专人现场监督,有力地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截至目前,此次对建筑施工、燃气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直属中队共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巡查建筑工地43处,其中排查发现工地围挡损坏6处,面积约420㎡,公益性广告损坏16处,面积约280㎡,存在安全隐患施工场地3处,并对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全部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巡查发现违法建设燃气工程项目9起,限期整改自行拆除6起,立案查处3起,查封3起,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