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物占用公共停车位,侵占公共资源,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为全力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助力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重点整治,9月14日起,沂水县城管局开展公共停车位杂物清理整治行动,还市民停车方便,全力净化城区交通秩序环境。
针对城区部分街道上公共临时停车位被沿街商户“花式”霸占,加剧城区停车困难,影响交通秩序问题,执法人员按照责任分工,仔细排查,开展公共车位清障行动。对停车位上人为故意摆放的停车墩、停车锁、座椅板凳、石块、拖把扫帚、垃圾桶、轮胎、电动车等阻碍市民停车的杂物进行清理,还”位”于民。对存在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的个人、商户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私自圈占公共资源不仅有损城市形象,妨碍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也是违规行为,要求商家自行纠正违规行为,清理占位物品。对屡教不改者,执法人员将依法清理暂扣占用停车位的物品。同时,联合交警部门对非法侵占公共车位的二手车、僵尸车进行拖移。
首日行动,共清理侵占公共停车位杂物60余件,拖移二手车、僵尸车6辆,清理出被侵占的公共停车位20多个,极大地提高了公共车位的利用率,维护了城市道路环境和市容市貌秩序。此举符民心、合民愿,得到广大市民群众的高度赞许。
城区公共停车位属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是社会公共资源。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遇到此类不法行为可向城管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2211110),请广大市民群众共同维护沂水县城市容市貌良好秩序。
提醒:沂水县将于2020年9月21日起对城区道路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届时,将会通过各大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设立不文明停车行为曝光台,发布整治工作信息,对乱停乱放典型行为进行曝光,积极回应市民众关切,引导市民摒弃私占车位、乱停乱放等交通陋习和交通违法行为。不要让自己通过不文明行为出现在手机上、电脑上、电视上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