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山区城管局园林执法中队巡查至临西十二路与解放路交汇附近时,发现路边绿化带内的不少花冠木及球类被连根拔起,在现场还有工人正在绿化带中砌砖。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了工人们的行为,并要求出示相关手续。经了解,执法人员确认其属于无手续擅自施工。随即与银雀山街道派驻综合执法中队及银雀山街道城市管理中队联系,当即联合开展调查取证。
经现场勘察取证,有4.2㎡的绿化带和多处三叶草被破坏、践踏。石楠球、海桐球、西府海棠,都已经被连根拔起堆放在地上。
经进一步调查,破坏现场的工人由某建设公司雇佣,该项目负责人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承认了违法行为。该公司为了施工需要安装临时变压器,但是没有合适位置,选择了绿化带内安装,但是由于场地内有城市绿化花草等,为了方便安装施工,公司就委托工人把绿化挖出。此次施工确实没有事先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审批。
经落实,该公司属于无手续的擅自施工,没有事先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审批,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执法人员当即让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责令其限期内恢复绿化并接受执法人员的调查问询。
经过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当事人表示,此次的擅自施工的行为,在程序上的确存在疏忽,自己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将迅速进行整改,积极配合并接受执法人员的调查处理。此事正在按照程序处理中。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城市里的一草一木是为了美化环境、扮靓城市,给市民创造更加宜居的环境。广大市民应爱护公共环境,自觉保护城市绿化。禁止随意穿越草坪及绿化带,否则将触犯法律。(薄建强 王诗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