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是展示城市形象的一张重要名片,也是展现城市文明的一扇重要窗口。今年以来,兰山区通过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整治违规户外广告、清理打击“野广告”、加大公益广告宣传等“四项举措”,有效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形象,有力助推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户外广告管理。严格按照文明城市测评标准,持续加强店招牌匾及大型户外广告的巡查管理,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完好无损坏,无褪色、脱字、涂画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设置单位进行整改修复或拆除,累计清理破损褪色横幅条幅和店招牌匾1090处,修复整改广告设施362处。同时,重点加大对围挡广告的巡查管理,督促围挡设置企业按照创城要求设置围挡广告,对违规设置围挡广告或围挡广告中公益广告比例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通知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整改围挡广告23处。
二是整治违规户外广告。依据临沂市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设置规范,对辖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情况进行大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持续加大对未批先设、批设不符等影响城镇市容环境秩序违规户外广告的清理整治力度,切实做到了发现一处,清理一处,绝不姑息。截至目前,累计清理违规户外广告761处。
三是清理打击“野广告”。加大对乱涂乱画、非法张贴等“野广告”巡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清理“野广告”。加大处罚力度,加强部门协作,通过群众举报、行政处罚、自行清除等多种方式对“野广告”进行有效打击。同时,针对在学校、医院、广场等公共场所发放商业广告、宣传品行为,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部门联动配合,开展源头治理,同时通过行政手段对散发人及发布人进行处罚。截至目前,累计清理“野广告”1.2万余处,电话连续告知320余起,立案处罚9起。
四是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充分利用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广泛刊播宣传创城公益广告230万余频次,内容涵盖党的方针政策、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出行、文明健康、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诚信等方面,通过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和频次,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丁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