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印发《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要求,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化执法中队配合县文旅局,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执法检查力度,落实疫情防控新要求。
执法人员采取线上和线下、日常和错时执法检查相结合,督促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预约消费、错峰入场、间隔就坐等措施,限制人流。现场检查防控物资设备、专人值守、口罩佩戴、体温测量、健康码出示、实名登记等情况。要求各经营单位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每个包间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同时向各经营单位宣传消费者上网、娱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的疫情防控新要求,要求各经营单位高度重视,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后台管控技术措施落实好新要求。同时督促各经营单位设立(临时)隔离区,位置要相对独立,设立提醒标识,配备安全有效的防护用品,并指定专人负责,以备应急隔离。
本次检查上网服务场所27家,娱乐场所7家,下步,文化执法中队继续配合县文旅局,按照常态化的要求,加强对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的执法检查,防范聚集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