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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沿街商户落实“门前五包”制度

2019年05月28日 审核人:

为进一步提升临港区城市管理水平,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近日,临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城区入店宣传“门前五包”制度的相关规定,劝导沿街店铺店主不得店外经营,对已出店经营和在店外悬挂物品的进行清理规范。

店外经营不但是一种无序竞争行为,也违反了城市管理法规。倡议要求,所有经营户必须在店内经营,不得在店外展示商品、摆放货物,自觉杜绝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门头招牌、户外广告须经批准后方可设置,实行“一店一牌”,统一标准。户外广告应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安全、整洁、完好。严禁在沿街放置落地广告牌。沿街门店须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严禁乱扔乱倒垃圾,保持门店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机动车、非机动车应严格按照规定停放,排列整齐。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户必须对排放的油烟、污水、污物、烟尘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禁止擅自乱搭乱建、破墙开店或进行其他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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