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起,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各自抽调15名执法队员,成立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稽查组,开展城区载客三轮车集中清理整治行动。
经过五一节前的大力宣传,大部分群众对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和载客三轮车禁行的通告有所了解,多数市民对此表示理解和支持,主要街道上行驶的三轮车明显减少。当天行动中,共查扣违法载客三轮车2辆,出动广播宣传车6辆,张贴警告标贴50余张。
联合执法队伍主要沿县城建设路、和平路、中山路、站前路、健康路等路段巡查,对于路面行驶和路边停放的三轮车禁行检查,对于家庭自用的三轮车车主,首次不予处罚,只做口头警告,并在三轮车上张贴红色警告标志,对驾驶人予以批评教育后放行,如果再次被查到将依法予以扣车处罚。而对于依然顶风上路载客行驶的违法三轮车进行拦截,检查取证后,依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对违法车辆予以扣留,告知当事人到费县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去接受处理。
费县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设立载客三轮车违法处理岗,统一核查车辆手续、统一处罚标准。本次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目标,就是除登记备案(悬挂绿色号牌)的自用三轮车外,禁止其他载客三轮车(包括载客的摩托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老年代步车)在城区禁行路段上路行驶。目的就是为进一步维护城区交通秩序,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