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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贯彻落实《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2019年03月24日 审核人:

3月19日,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正在隆山路向沿街商户发放《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明白纸,面对面讲解《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十类不文明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通告》,引导市民遵守文明规范。

据了解,此次贯彻落实《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自3月中旬开始持续到4月底。活动中,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多层次、多角度推进《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提升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文明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宣传栏、宣传橱窗等载体,对《条例》进行集中宣传。同时,在人流集中的主次道路宣传栏里张贴《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十类不文明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通告》,安排沿街电子屏多时段滚动播出宣传口号,提高全民对《条例》知晓率和支持度。截至目前,共发放《条例》宣传明白纸800余份,张贴《通告》350份,劝导不文明行为300余人次。

下一步,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以学习贯彻条例、促进城市文明进步为目标,继续强化宣传措施,突出重点内容,走进重点区域,抓住重点人群,结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加大管理执法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倡树文明行为、携手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李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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