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邑县治理野广告专项工作会议召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丰培端主持会议并讲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新,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西城派出所、城郊派出所、城南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相关负责同志及相关民警、综合执法队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扎实做好“野广告”治理工作,对巩固我县国家卫生县城、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我县“全域旅游”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宣传践行《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野广告”治理工作列为今年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工作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治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狠抓工作落实。要将宣传教育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以《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为抓手,广泛发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野广告”意识,广泛发动群众劝阻、举报各类印制散发“野广告”违规行为,坚决打赢“野广告”治理工作攻坚战。
会议强调,各联合整治工作组要细化责任分工,对我县建成区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主要路口,火车站、汽车站周边,商场、超市、广场、公园、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各类印制、散发、张贴“野广告”违规行为。对散发、张贴“野广告”的违规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一律从重从严查处,形成“野广告”治理长效管控机制。
会上,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治理工作组还就当前整治工作现状进行了分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