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当前位置: 首页>>城管之窗>>县区动态>>正文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

2018年12月20日 审核人: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条例》学习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日常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推动《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熟知条例内容,做到学懂、弄通、吃透、用好,为遵守条例、规范行为奠定基础。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普及。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广告牌、LED显示屏、建筑围挡等载体,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工作,提高市民群众知晓率,大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推动宣传工作“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通过发放《条例》明白纸、宣传册,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秩序。

三是强力推进贯彻落实。组建文明监督员队伍,对在公共场所散发商业广告、宣传品,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巡查和劝导。强化不文明行为执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实行严管重罚。开展不文明行为随手拍征集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形成震慑效应。(高善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