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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野店镇“四个三”抓 “两违”综合整治

2018年12月18日 审核人:

今年以来,蒙阴县野店镇治违工作始终坚持“零容忍、零增长”高压控违态势,通过完善机制、源头防范、强化监管、全力拆违等手段,四个三“”全面推进“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三个坚持” 抓领导。坚持领导亲自抓治违。实行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常态化现场指导、督促拆违制度,逢会必讲“两违”治理,对涉及“两违”治理的文件必亲自批示,亲自跟踪落实。坚持每个月召开专题工作例会,听取各责任部门、工作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并对存在问题逐一点评,对症下药,督促落实。

“三个严格”抓治理。严格农村建房管理。严格“两违”综合治理。坚持巡查督查与强力拆违并重,实施执法中队、国土所、驻村工作组三支队伍独立巡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每天报告治违动态,从苗头上、源头上控住“两违”。严格“两违”调查摸底并分类处置。

“三个机制”抓长效。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两违”综治工作的措施、办法,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衔接、相互支持配合,形成推进“两违”综治工作的合力。强化拆后土地利用。对拆除后的土地,坚持规划引领,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做到拆除一片违建、腾出一片空间、用好一片土地。落实工作责任追究。

“三个措施”抓宣传。抓典型,对顶风作案、影响恶劣的违建典型,定期集中予以公示,督促相关部门、村居及时拆除到位,发挥震慑作用。通过微信群、公开栏等,发布“两违”督查通报、治违工作信息等,及时通报“两违”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营造浓厚的治违宣传氛围。真正实现对正在发生的“两违”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拆除”。(鞠春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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