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局工作要求,兰山区城市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全面推进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
一是领导重视、率先垂范。区局高度重视城市管理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工作。专门安排人员,负责该项工作,要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开展工作,热心对待群众,树立兰山城管新形象。
二是督促检查、严守规范。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礼貌待人,语言文明规范,杜绝对行政相对人使用粗俗、歧视、训斥、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执法时,一般使用普通话。专门成立督查队伍,对辖区城市管理文明形象用字用语规范进行督查。在城市户外广告审批中,严格把关,根据《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审批,杜绝有损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及他人利益的文字广告。通过城市管理工作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三是多措并举、倡导规范。通过宣传报道、解答咨询等各种形式,倡导文明用语,全面提升文明用字用语规范,今年,我局还举办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新时代城管人”诗歌朗诵比赛,展示新时代兰山城管的人文特色和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青春的激情与活力,用丰富的内容、生动的语言诠释城管人的文明规范、勇于担当的工作态度。
我局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近两年无违反《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赵焕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