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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四个机制加强城中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2018年12月10日 审核人:

9月份以来,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把城中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加大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彻底改善并真正实现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一是建立督导员机制。县城区51个城中村由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所统一管理,为此,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所专设7名管理员,具体负责整个辖区内的部件和事件的处置、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员履行对保洁员的监督管理职责,对保洁员责任区卫生实行每天巡回检查,每周一大检,每半月一通报的形式管理。

二是建立保洁工作机制。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根据路段的繁华程度、人流、车流量的大小及环卫设施配置情况,将所分管的各村按路段划出区片,160名保洁人员对分包区片的清扫保洁实行“一扫一保制”进行细化管理,每人一段,包干到底。管理人员依照制度对保洁人员所分管路段进行组织联查。

三是建立垃圾清运机制。一般情况下,清扫保洁人员早5:00上岗,7:30以前全部清扫一次,县垃圾中转站统一调配运力,增加车辆数量和清运频次,每天凌晨开始作业,及时清理转运垃圾,不影响白天居民出行,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障村居垃圾收集点干净整洁,无积存垃圾。

四是建立考评机制。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所力求做到清扫保洁后路面、路牙、周围的地面无污物,露出道路本色,作业时段保洁时污染物停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落叶季节,道路上无焚烧树叶垃圾现象;雨季及时完成雨后积水清扫,雪后路面无积雪,道路畅通;收运垃圾要定岗、定责、定任务,在收运垃圾时做到车走地净,无残留垃圾,确保各村街道环境整齐干净。

此外,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所要求保洁工人上岗作业时,身着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和安全标志,并保持工作服的整洁;清扫时,要注意行人和来往车辆,作业时不扬尘、不扰民,礼貌待人,展现出了现代环卫工人良好的精神面貌,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强化日常、长效管理,基本做到了“三个一样”,即突击检查与平时一样、上级来人与平时一样、白天和晚上一样。实现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态化。城中村生活垃圾全部达到无害化处理,垃圾处理工作逐步走上有序轨道。(王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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