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当前位置: 首页>>城管之窗>>县区动态>>正文

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回应网友反映问题 ​及时清理缠绕绿化树木杂物

2018年12月02日 审核人:

近日,有网友反映我县某单位前绿化树木上缠有较多铁丝,甚至已经长入树木里面。针对网友的反映,县园林管理处积极行动,在各管理所负责人会议上,要求立马开展专项行动,配齐工具,逐路段进行检查,彻底清理掉各路段绿化树木上乱扯乱挂的布帘、绳子、铁丝等物品。

为一时方便,有的市民会在道路两侧的绿化树上晾晒衣物,有的商家会在树上悬挂宣传条幅、广告牌等物品,这些违规行为,不仅影响了城市市容环境,而且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坏树木的行为,包括剥皮、挖根,就树搭棚、架设电线,攀树、折枝、摘果,在树上刻字、钉钉、拴系牲畜,距树木1米以内堆放物料,2米以内挖沙取土、挖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碍树木生存的行为。

我县是国家园林县城,绿化树木美化了我们县城的环境,提升了县城品味,需要大家共同去维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之前多次的联合整治行动中,针对绿化带内乱扯乱挂的绳子、铁丝、钉子等物品已进行了清理。下一步园林管理所将持续加大巡查治理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在绿化树木上任意拉绳、挂物、悬挂广告、拴铁丝、钉钉子、乱扯乱挂等不文明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清理,对造成绿化树木损失情节严重的将联合执法中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