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当前位置: 首页>>城管之窗>>县区动态>>正文

兰山区城管局“三推行三加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2018年11月15日 审核人:

今年以来,兰山区城管局坚持以推行三项制度为抓手,全面加强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推进。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政务公开。一是加强事前公开。坚持“职权法定”的原则,认真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政府网站、办公场所、大厅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健全公开工作机制,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和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和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三是推动事后公开。探索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接受群众监督。

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依法行政。一是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制度,做好执法文书和音像记录资料的保存、管理、使用,明确专人负责对全过程记录文字和音像资料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二是健全并落实行政执法日常和专项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各项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监督。每份案卷实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双保险,确保执法过程全程留痕,为监督行政执法、保障公民权益、促进执法规范、提高执法效能提供可靠法制保障,实现执法服务工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新提升。

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一是明确审核事项。将情况复杂、涉案金额大或者对行政相对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作出的处理决定的三类处罚决定纳入重大行政处罚审查范围。二是细化审核内容。将行政案件的违法事实,关键证据作为审核重点,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办案中队重新调查取证。三是严把审核关口。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件实行层级负责,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时召开案审会进行集体讨论。四是倒追审核责任。因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不予法制审核或法制审核不细致,从而导致行政行为被纠错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目前共召开13次案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50余起。(刘志超)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