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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一起道路抛洒事件

2018年10月09日 审核人:

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自去年加大力度查处道路抛洒以来,该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但国庆假期期间,部分路段又出现了该现象。

“抛洒滴漏不仅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也影响城市形象,有时覆盖不严的车一过去,风一吹,周围行人走路都要捂着嘴和鼻子。”居住在县二中附近的李先生表示。抛洒滴漏还给来往车辆的通行造成了安全隐患。市民王先生说,前不久他骑电动车经过东南转盘附近时,就曾因躲避运输车撒下的东西,导致电动车滑倒,所幸人无大碍。环卫工人张大娘说:“我们打扫的干净了,他这个车一过,路面立马就脏了,还一脏一大片,就只能靠我们用扫帚去扫,又费事,又危险,还不容易扫干净。”

近期,三网格针对南外环大桥上的一起抛洒事件进行了查处,由于运输车辆运输时间的不固定性,很多时候执法人员无法现场将运输车辆查获,三网格利用数字化城管系统,对该抛洒事件进行了全面的追踪查处。

目前,该案已结案。三网格执法人员彭德表示,他们当日上午接到城管信息员的反映,就展开了调查,由于运输车辆并不在现场,我们只能固定证据,为了行人的安全,我们及时联系环卫工人进行了打扫。然后到数字化大厅调取相关的车辆信息,发现是我县一商混搅拌站的车辆。我们就到该搅拌站,联系了该搅拌站负责人,要求他们必须及时整改,并对该次抛洒事件负责,就商混车运输注意事项,对该搅拌站工作人员进行了教育,要求车辆出站前必须做到车体干净、固定好混凝土出口、进出工地严格检查,保证不能再次出现抛洒情况。该搅拌站负责人表示会立马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对注意事项进行强调。

为保持道路整洁,确保行车、行人安全,货运车辆运载液体、散装货物、渣土、砂石、商混等物品时,必须按标准密封、包扎覆盖,进出工地时严格清理车体,特别是车轮带泥现象;货运源头企业、工地施工方也应该督促货运司机覆盖严实,车辆清洁干净,在确认货物不会脱落、遗洒、污染路面的情况下后再放行。

城区各主要路口设有电子抓拍系统,固定抛洒污染证据十分清晰。请广大货运司机朋友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细心检查自己的车辆后再工作。对货运车辆抛洒污染路面现象,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厉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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