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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个强化”整治国庆期间临时性广告促销宣传活动

2018年10月06日 审核人: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临时性广告促销宣传活动,全力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和节日氛围。

一是强化事前宣传引导。坚持服务在前,通过发放一封信、逐户上门告知等形式,与商家面对面交流,详细讲解户外广告宣传的相关规定,向商户说明临时性户外广告宣传审批程序及相关资料。督促商户在节日期间严格按照规定经营,自觉做到不在活动现场及周边路口散发宣传单、不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不占用城市道路及人行道经营、不超过规定的时限和规模进行促销宣传活动等。

二是强化重点区域巡查。加大节假日期间促销活动执法巡查力度,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对五洲广场、人民广场、大型超市等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和定点蹲守。对在店外私拉促销广告、使用高音喇叭播放促销等现象进行规范管理,对随意设立宣传展板、充气拱门、横幅广告进行宣传促销的商家首先进行说服劝导,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对不听劝解的依法给予处罚。

三是强化常态化监督管理。实施错时执法、日常巡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加大违规促销巡查频次和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违规广告促销宣传行为反弹回潮。畅通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违规占道宣传、高音喇叭噪音扰民等行为,确保店铺合法促销、规范经营。(高善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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