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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扎实推行三项制度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水平

2018年08月28日 审核人: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牢牢把握“党建统领、执法为民”根本宗旨,积极探索综合执法运行新机制,通过深入开展阳光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有效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稳步落实。

一是成立“三项制度”推行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三项制度”推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三项制度”的组织、协调和实施。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三项制度”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推进工作联席会议,确保推行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7】71号)要求,结合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对“三项制度”进行全面整理。分别制定了《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印发给各科室、中队。

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开展阳光执法

一是规范事前公示。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制作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指南和流程图,全面梳理综合执法法律法规260余部,进一步理清16个领域1000余项执法职能,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边界。及时与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对接,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在“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里增设账户,对日常制度文件、行政执法流程、行政处罚结果等情况进行公示。二是丰富事中公示。在执法人员规范着装、亮证执法基础上,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不断加强审批窗口人员信息公示。先后制作了工作牌、座牌,工作制度公示牌等,编印了《窗口服务指南》,利用手机APP和二维码扫描等方式,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公示力度。搭建了政务服务“二维码”阳光政务窗口,实现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活动与群众互动,实时公示综合执法各项工作信息。今年以来,“二维码”阳光服务平台扫描查询近6000余次。三是拓展事后公示。在平邑综合执法公众平台设立“法制专栏”,对日常执法活动进行多渠道公示报道,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县政府网站、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平邑电视台等媒体推送执法信息900余篇,及时将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投诉举报查处等结果向社会公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开展规范执法

一是配齐执法全过程纪录装备。先后为各执法中队购置照相机、摄像机、内存设备、传输设备等执法记录设备12套,购置便捷式执法记录仪62个,为执法中队配备网络单兵设备,可实现执法过程中的可视对讲及影响存储。投资40万元,为执法车辆安装车载云台,实现执法现场360度无死角记录。是加强过程管控,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加强案件全过程文字记录规范工作,实行统一印发法律文书、统一发放立案号、统一办理执法证件、统一案件办理流程、统一案卷审查标准的“五统一”工作模式,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利用执法文书、音像记录、车载云台等对执法进行全程记录。实行局长、分管局长、案审人员、执法人员四级把关,对案件办理逐级负责,保证案件办理质量。定期开展执法培训和案卷评查活动,以优秀案卷推动执法文书规范制作。加大案件办理程序的审核及案卷档案管理,实现案件办理全过程“留痕迹”。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完善音像记录。针对行政处罚案件中的风险点、关键点,严格运行《执法音像设备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则》,明确音像记录规则,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查封扣押等涉及群众利益、容易引起争议的环节实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对证据保全等其他环节进行关键点音像记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四、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开展公正执法

一是强化法制员队伍建设。创新建立法制员工作队伍。通过法律法规考试竞争上岗的方式,从18个执法中队178名一线执法队员中选拔24名业务骨干,对分属于国土、水利、文化、林业、矿产资源执法的10名法制员进行专业化法制审核培训,对分属镇(街、开发区)综合执法的14名法制员进行综合性法制审核培训,不断加强案件初审和执法行为的法制监督工作。定期举行案卷评审暨法制员培训会,通过法制员培训“以师带徒”,通过案卷评析“对标对表”,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案审会工作制度。成立案审会领导小组,建立案件审查室,确定每周二、周五为案件集中审理日,对提请案审会的案件进行集中讨论。将案件的违法事实,关键证据作为审核重点,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办案中队重新调查取证。今年以来,共召开案审会90余次,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运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建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法制审核制度,落实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工作责任制,将情况复杂、涉案金额大或对当事人有重大影响的三类拟处罚决定纳入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范围,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权限、载体、程序、时限、责任追究等内容,使法制审核行为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牢牢守住案件质量关口,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达到法纪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今年以来,共立案740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07份,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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