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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320余平方米大型户外广告牌

2018年08月17日 审核人:

近日,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中队依法拆除一处大型户外广告,面积达320平方米。

据悉,该户外广告位于城区隆山路与黄海路交汇处的超市楼顶,长约60米,高约5米。因年久失修,该广告牌铁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7月底,执法中队依法向业主发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限业主在七日内自行拆除,但该业主拒不自拆。城区中队随后依法下发了《强制拆除通知书》,并自8月9日开始组织专业拆除人员进行强制拆除。为确保安全施工,前期执法人员一边积极联系当事人做好思想工作,一边多次实地研究商定拆除方案。拆除过程中,先由专业人员利用氧气乙炔将广告牌分块切割,然后动用吊车等机械设备谢协助拆除。为防止切割产生的火花掉落灼烧路人,城区中队还安排了6名队员警戒现场。经过20余名专业人员和30余名执法队员两天的努力,该楼顶广告全部被顺利安全拆除。

下一步,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违规户外广告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确保城区环境文明、有序、优美。(吴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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